色字头上一把刀。
理智告诉魏良臣,诬陷李成梁造反,是没有好下场的。
李成梁镇辽四十年,现时现刻,他不但是辽东的擎天重柱,更是英雄。
辽东的百姓相信李成梁是英雄,朝堂上的大官相信李成梁是英雄,宫中的万历也相信李成梁是英雄。要不然李成梁也不会都活加太傅衔了。
所有人都相信李成梁是大明朝的英雄,你叶赫东哥却让我诬陷这位英雄要造反。
不作不会死啊。
熊廷弼曾为宽甸六堡数万军民的事上疏弹劾过李成梁,这是铁的事实,足以证明李成梁弃地失民,酷暴虐民,甚至隐和建州勾结,但结果呢?
朝廷没反应,万历也没反应,一切就好像没发生过。
良臣可以体谅东哥的心情,这个寡妇不但要报她的杀父之仇,也要报她的杀夫之仇。几个丈夫,可不能白端端的都叫奴尔哈赤给宰了啊。
但是,东哥姑娘,即便我魏良臣好你这口,但是,嗜好和小命相比,当然是命要紧。
诬陷重臣谋反,还是位替大明朝守边四十年的重臣,这是脑袋叫驴踢了才会去干。
二十年前,辽阳有个叫方维相的秀才上书朝廷,详细记载了李成帅在辽十六年大小功绩,称边帅之功两百年未有过也。
自此之后,李成梁可谓是深得万历信重,不但是他,连他几个儿子也都是简在帝心。李成梁长子李如松更是被万历钦点为第一次入朝作战的统帅,这是何等的宠信。
即便是现在,李成梁在万历心中的地位也绝不可撼动,否则,宽甸六堡数万军民的事,不会就那么轻轻放下。
良臣坚决不去作死,这东哥,为了报仇也是不择手段了,如此明目张胆的勾引小他一轮的少年,真是…真是qín_shòu啊。
可惜,良臣要做一个qín_shòu不如的人。
从前布衣白身便罢了,他如今乃是堂堂的国家公务员,副科级的领导干部,对于女色这种歪风邪气,一定要坚决予以拒绝。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身若不修,何谈其它!
一股浩然正气由脸而生。
“东哥姑娘,你将我看成什么人了?我可不是你想象中的那种人,这件事,恕我无能为力!”良臣难得在女人面前,表现出如此绝决的态度。
东哥愣了下,她的美貌就是部落里的那些十二三岁的半大孩子都眼谗,怎的这汉人少年官却不为所动呢。
不对,想到刚才这少年呢喃自己还小,东哥明白了。汉人就是规矩多,讲什么繁文礼节,不像女真人一般洒脱。
这少年汉人官肯定是对自己动心的,否则先前也不会点灯之后看着自己发呆。
“你放心,你帮了我,我就嫁给你,从此一心一意对你,绝不…”东哥想了想,用一个很恰当的词语来表达了自己的决心,“绝不水性杨花。”
只要不嫁给那个比自己大二十几岁的奴尔哈赤,东哥什么都愿意,哪怕在床上伺候那个同样比她大了很多的太监。
她没有别的本钱了,叶赫现在已经被建州削弱的再也不是当年的海西之首了。
除了这具身体,东哥拿不出更多的了。如果不是她说服了高淮,她的叔叔和兄长早就将她送到建州,和她的姑姑孟古一起让奴尔哈赤糟蹋。
小时候,部落里的汉人老师给东哥说过很多汉人的故事,她听了很多,但印象最深,记得最牢的还是红颜祸水。
她清楚的记得她的老师说的那句话,“英雄难过美人关”,一个女人想要报仇,最好的办法就是让男人替她去做。
在这句话的指引下,东哥想出了谁能替她杀奴尔哈赤谁就能得到她的办法,结果,这个办法真的很有效。只可惜,那些男人是征服了她,却征服不了奴尔哈赤。
如果狼咬不死那条狗,那就找一头猛虎来。
明朝,就是这只猛虎。
她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了明朝,寄托在了高淮身上,可是高淮还是被那条狗的主人打趴了。
她终于明白,不把那条狗的主人弄死,狗永远都死不了。
这个汉人的少年是她最后的希望了。
她要和他做场交易,代价就是她的身体。
昔日叶赫部落高贵的格格,毫不掩饰的拿身体诱惑自己,这让良臣久久心潮很是澎湃。
“水性杨花”这个成语,东哥姑娘用的真是别出心裁,不过很好,非常好。
糖衣炮弹的诱惑,真的叫人难以拒绝啊。
若是将眼前这位熟透了的美人按在身下,要她憋着别说话,当真是人间美事,快活似神仙啊。
“其实,我不是担心这个…”良臣脸上露出很复杂的神情,缓缓看着提剑指着喉咙的东哥,很是艰难的说了句:“你太大了。”
嗯,是太大了,什么都大。
太大的东西,不是一般人能够享受的。
没见,东哥之前那几个倒霉男人么。
良臣很怀疑自己的命不够硬,要是克在东哥手里,那就太冤枉了。
“在我们女真,我们之间的年龄差距根本不是问题,只要我们愿意就行。”东哥显然无法窥得魏良臣内心的真实想法,她也从来没有将自己和这少年的年龄差距当成是一个问题。
现时女真尚未开化,或者属于半开化,汉化程度不高,所以各个部落保持着很多原始的习俗。诸如爷娶孙媳,儿娶父妻,母女同嫁一人,叔侄共一妻什么的。
在汉人眼里,这简直就是乱七八伦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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