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尊比羊脂白玉还要温润的雕像站在金锋面前,阴霾重重绝世无双的玉脸上现出一抹最疯狂的狞笑。
“锋哥,该过夫妻生活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天天卧床天天药补,金锋的身体明显增重。李旖雪就像是关死狗一样把自己关在床上,让自己无法挣脱。
李旖雪真的很毒。毒得来从未想过要去解开金锋的枷锁和钢链。这让金锋的一切想法悉数落空。
金锋则成了李旖雪豢养的宠物。每天就躺在那重达三吨的钨合金床上吃喝拉撒睡,完全变成了一具行尸走肉。
到了某一天,李旖雪放在桌上一直未曾动过的电话响了起来。正和金锋温存的李旖雪慢慢下来接了电话,轻轻说一句我知道了。
“锋哥。我这几天就不去要饭了。我去办点事。”
“运气好,我就把曾子墨臭婊子带过来。我把她骨醉以后再做成人彘。就把臭婊子摆在那个角落里,天天看着我们夫妻亲热。”
“别想跑哦锋哥。你跑不掉的。我很快就回来。解决掉曾子墨,我们夫妻俩就一辈子待在这里。一辈子不分开。”
听到这话金锋目眦尽裂,如雄狮爆吼猛虎暴怒,死命挣扎,手铐脚链被拉得笔直,却是毫无作用。
雪花香水味慢慢散尽,房间内一片死寂静寂。
这些日子来,那只电话从未响起,证明一切尽在李旖雪掌握中。现在,多半已经到了大决战的关键时刻。
从李旖雪的话语中,金锋听出了不少的讯息。心里担忧却无能为力。
金家军群龙无首,子墨虽然稳重睿智,但她毕竟是女子,很多事她拿不准主意。四大势力头头们个个都是天之骄子,子墨斗不过他们。
也不知道,外面到底发生了什么。李旖雪又忙着去收割什么。
金锋虽然心急如焚,但却无能为力。
前世今生,两世之间从未像今日今日这般狼狈,这般无用!
自己的铐子和脚镣是铬钨合金,世界上最坚硬的手铐。
床是钨合金的,重三吨。而且床架之下用了混凝土浇筑。就算用高爆炸药也炸不垮,就算开了挖机来也要一天的功夫才能凿开。
手铐脚铐上都有针孔探头,还有自己都没弄明白的电子环装置。
这些无一不是李旖雪的杰作。目的就一个,防止自己逃跑!
在这样的情况下,自己想跑就是一个绝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完全就是天方夜谭!
就算自己能开了手铐脚铐,那房间里密密麻麻几十个探头立马就报警。就算自己跑了出去,那自己身上的电子环肯定会把自己电晕。
就算前两步顺利完成跑了出去,外面,又会是什么地方?
李旖雪这个入魔极深的女人,心思缜密得发指。
她好不容易才抓到了自己,必然会把自己关在最严密的地方。
要想出去,生机渺茫!
能让李旖雪亲自出门解决处理的,一定是大事中的大事。不定谛都山已经到了危急存亡的生死关头。
子墨这一劫,怕是在劫难逃!
金锋,从未像现在这般急躁。从来没有像这般的叫天不应叫地不灵。
所有的智谋和武功,在这里全然派不上用场。
金锋都不敢想象,要是子墨落在李旖雪手里的景象和后果。
这一刻,金锋将李旖雪恨透骨髓!
越是千钧一发的危急关头,金锋越是冷静。
大道五十天衍四十九,夺的,就是那一线生机!
李旖雪走后数个小时,门外传来一阵窸窸窣窣声响,房门开启,一个略带沉重的脚步声慢慢进了房间。
站在眼前的是一个头发花白的中年人,皮肤黝黑面容枯槁,眼神也极其呆滞。
中年人推着餐车进来,朝着金锋鞠躬也不说话。到了金锋跟前,中年人摇起床头,开始为金锋喂食。
给金锋喂了早餐之后,中年人又给金锋点上一支烟,默默收拾东西离开。只留下金锋一个人躺在床上。
连续三天,中年人定点服侍金锋,全程不和金锋说话。
每一天,中年人都会定时给金锋注射针剂。一天两针。都是催眠和嗜睡的药物。
一天三副中药,同样一碗不少。
至始至终,中年人都在窝棚里的众多探头监视下做事,不敢有半点偷懒和懈怠,,一家比一家穷,可以说是吃了上顿没下顿。吃不起肉的众多人就吃猪肝猪胆猪下水,当时王大妈家里的狗就是吃的猪肝。
从天不亮起来,金锋、三娃子、拐子爷、白叔和刁太婆几家人就出门讨生活一直到很晚才回来。
晚饭和夜宵就混在一起!
那些年,三娃子老婆专门挑下午要擦黑时候去农贸市场买最便宜的没买完的猪下水回来做成宵夜家晚餐。
李旖雪做这道菜最为拿手,比龙二狗都做得好。
猪胆肝粥都是好食材,米也是最好的佛国香米。中年人的技术也极好,只是却再没了以前的味道。
金锋木然吃着,却是在下一秒的时候微微一滞。
中年人勺子里赫然加了一个皮蛋!
猪胆肝粥加皮蛋,以前从来没有这种做法。这也让金锋惊奇。
中年人竟然敢在李旖雪定下的食材中乱加东西,要是被她知道了,不死也得脱层皮。
看着中年人的木然的表情,还有他故意遮挡探头的动作,金锋不动声色一口将皮蛋吞下,却是直直死死盯着中年人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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