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逢今三十二岁,还是头一回在有意识之后在马路边上坐了个屁股墩儿。
厉从反应很快,没压着人,腿分开擦过粗糙的地面,即便祝逢今没有摔到上身都贴在路面的地步,可他的手还是护在了祝逢今的脑后。
拥抱他、保护他,已经成了厉从的一种本能。
厉从的手依然抖得厉害,但他将手移开,能取下自己的围巾,戴在祝逢今的脖子上,带着泪痕的眼睛微弯,露出一排白净的上牙:“这样就不冷了。”
围巾干燥又温暖,有些像亲吻时的贴紧皮肤的嘴唇。
祝逢今仿佛被烫了一下。
“先回家吧。”
如祝逢今所说,这个电话亭离那所砖红小楼有些距离。
那是他的秘密基地,这里人本就少,现在也没什么人用电话亭,倒成了一个盛放想念的小箱子,冒出的气泡日渐升腾,最终溢出、挣开顶上的盖子,发出了响声。
厉从走得慢了一点,和祝逢今相差半步,眼神不时落到他隐约露出的一小截雪白的后颈上。
他穿了笔挺的套装,外边是毛呢的格纹大衣,头发向脑后梳得光亮,兴许是戴了礼帽的缘故,发胶不再牢靠,有一小绺发丝垂到额前,稍稍凌乱,看起来没那么正式古板。
补上那半步,就能看到祝逢今的眉骨、鼻梁,红嫩的唇,和微微敞开的领口。
骨与皮相都是天生,厉从不是没见过比祝逢今更精致的人。
俊逸的是相貌,不凡的却是气度。
腹中诗书让他文雅大气,历经风雨和疤痕使他深邃,痛失所爱给了他脆弱与坚韧。
所以才是祝逢今。
是值得他朝思夜想的心上人。
只是他不爱自己,让厉从觉得有些遗憾。
“长高了,”离住所还有一段路,祝逢今找了个话题,“肩好像也宽了一点。”
“前不久体检了一次,测出来一米八八,比三叔还差两三公分,”厉从回神,“我一直在打篮球,健身频繁了些……好像肌肉是变多了。”
祝逢今笑道:“身高就不用以老三做标杆了,他的父亲就是大高个。而且他以前是军人,身上每一块肌肉都得有用,你父亲出去打架,基本还得靠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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