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几日,田里的秧苗长势很好,复生看着田里的活儿也干得错不多,地也施完肥了,这才轻松地骑着驴车下午才赶到县里.虽然腹中空空,但是这玉钗和金器放在身上还真不妥当,直接问了行人当铺的去处,货比三家,换了银两,藏好,便沿着小镇一路闲逛下去,看看什么需要买的,顺便理理近日的一些思绪,最重要的就是去吃个饭。
出了当铺,牵着驴车走出两三米,就看见前面一棵两人环抱的垂杨柳下,就有一家搭建起来的混沌店。生意倒是不错,想必是物美价廉。于是把驴车绑在树下,随便弄了个坐,叫了一碗混沌。人多地方就是嘴杂,没等这混沌上桌,就听了好几段闲话。
“呵,这算什么啊,这杀人越货的事虽然新奇,但是都是些陈年老调,我这人,别的没有,就是走南闯北听的事情多,就拿着邻镇的一桩李家闹鬼案说说,保准听得你们眼珠子都露出来。”
这汉子话音刚落,就吸引了大部分人的注意,“闹鬼案?不要胡说,我们怎么没听说阿,这李家那案官府都找到真凶了,你就不要胡说了。”一人反驳道。
“啊呸,那哪是正常的案子,官府这么说,那是为了不让大家恐慌。我家有一远房表侄就是在李府当差的,亲眼看到那女鬼,披头散发,猩红的舌头八尺有余,一甩还带着一股腥臭的风,速度之快只觉眼前一花,然后定眼一看,这人已经在半空中了。”那汉子一看众人被他的描述吸引,停了一下,滋溜一声,卷起自家碗里的混沌,有点故事重现的意味。
众人皆是后辈一凉。
“然后呢?”也有大胆的问道。
“然后阿,那女鬼像认人一般,就直奔李顺那厮就去了,舌头那么一卷,只吓得李顺屁滚尿流,往他妹妹的月儿门就跑,没想到那女鬼就在那等着他,那些乱跑的奴仆开始还护着这李大少爷,后来见这女鬼只认李顺,纷纷跑了,这下,李大少爷就只能认栽了,被那女鬼活捉了去。”
“那女鬼莫不是个好鬼?”
“定是,这李顺平日里就没干过什么好事儿,仗着亲戚有人做官,专干些强抢豪夺的事,毁了好几些个姑娘。”
“听说那李家少爷是在自家后山上被发现的,干瘦干瘦的,定是被吸尽阳气所致,可怜啊可怜!”
“可怜什么啊,你怎么还同情起他来了。”
“老兄,我不是这个意思,只是想着牡丹花下死,做鬼也fēng_liú的李顺最后竟被女鬼给采了,岂不可怜。”
“正是,正是。”众人皆是一笑。
“只是这地界一向都太平得很,怎么会出这种事,还真是慎得慌?”
“太平归太平,可天地间的那点又岂是我们能参透的,这位哥哥说了这事,我倒想起以前我祖那辈的事了。”
“客官,您的混沌来了。”一碗清汤混沌,上面还飘着几片葱绿,倒是十分喜人,闻着也有一股清香之味。复生吃混沌习惯先喝汤,这汤要是好,这混沌定是不赖。喝上一口,果然不油不腻,不白还醇,看来是用猪骨熬制的。清爽十足。喝了两口,这肚子就越显饿了,也不听那些闲言碎语了,吃起着美味的混沌来。
复生吃完又听了一会儿闲话,心想自家以前还住了只狐狸,心里不免得瑟了一番,心满意足地赶着驴车买了点杂物,还去书店遛了一圈。最后去了一酒家买了了两壶酒就上路了。本想多买两壶,但是这家中有剩自己一人,想来也是对饮成三人,只好作罢。这两壶就当是在夜里行路驱寒壮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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