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爸我不去!育红班要花好多钱。”
温晴摇头摆手。给家里省钱只是个借口。
居然说要送她去读育红班(那个时候的幼儿园还是叫育红班)呃……怎么说怎么诡异,她一个大学生而且还是曾经的人民教师,居然被发配到幼儿园和一群鼻涕娃混。这叫她情何以堪。
可是温爸在这个家的权威不可挑战。对小女儿的话惟一的反应就是这孩子挺孝顺的,也知道父母挣钱不容易,会给家里省钱了。
可是读书是大事,怎么能够省那点学费。温家的孩子只要他们愿意读,他就一定送。哪怕是砸锅卖铁,也会给孩子凑足学费。更何况自己还算年轻,挣得到钱。
他直接无视女儿的反应,径直对妻子说道,“说起来咱家晴儿这个年纪读育红班还大了点。城里边很多小孩都是三年级就读的。读个两三年启蒙了就送去读一年级。咱们晴儿本身见识方面就不如城里孩子,要是还不赶快读一年育红班,只怕后年读一年级赶不上班!”
“这育红班怕是要花不少钱吧!我听人家说育红班里也学不到什么东西。城里边那些上班没时间的双职工把孩子送过去。你不知道咱家晴儿可厉害了,暑假的时候和她哥哥学了不少字!听说还会算数呢!前儿个我去菜场买菜,晴儿都知道和老板算账了。再说温彦离家近,周末能回家,我也有时间,这育红班我看也没必要去读了。”
温妈说这话当然不是因为舍不得花那几块钱。(这个时候读育红班很便宜的,农村里边只要几块钱。城里稍贵了点,但十几块钱也搞定了。)
温爸很少在家,不太了解自家的女儿。可温妈就不一样。晴儿是她一手带大的,身上发生的那点变化她不晓得?她没读过书,但并不代表没见识。就连自己那读大学的儿子都说了,晴儿可聪明了。怎么会赶不上班?而且晴儿认得好多字。以前老家隔壁有个读三年级的小孩子去家里玩,还闹着要晴儿给他讲故事。两个小孩子看小人书时,那娃儿遇到不认识的字还要请教晴儿呢。
晴儿的水平既然够了,也就没必要去花那个冤枉钱。
温瑞平皱着眉,惊讶地看着瘦瘦小小的女儿。太不可置信了!温晴四岁这一年因为家里在修房子,他才在家没有外出。天真的小孩子那个时候连十个数字都不太认得全。怎么不到一个月的时间竟然能认字能算数了?看来老温家果然是书香门第,一双儿女继承了先祖的遗志,读书方面都颇有天分。
不过,学校教的东西终究要比在家里学的多。她这个年纪也应该学会怎样和小朋友相处。更何况,去学校可以练好普通话。湖南人口音重,一讲普通话总带着家乡味。出门在外就因为这口“麻普”(带浓重乡音的普通话)闹出了不少笑话。而他们家肯定是要在北京长住的。在这个全国的政治文化中心,孩子们会成长地更好。等他们都大了,有本事了能够自立了,他们夫妻两才会回家乡去。落叶归。老温家的人死也要死在望山乡地界上。
“这样吧,明天就是星期六了。温彦也该回来了。我们问问他的意见。他是文化人,懂的更多一点。”
温妈的这个提议倒是符合了温爸的心思,他这才答应了。
温晴松了口气。哥哥在这个家的话语权挺大。她一定会说服哥哥不要送她去当“孩子王”。而且就算哥哥也赞同她去读幼儿园。这个学期也是读不成了的。
因为父母不知道的是,大学新生要军训一个月。
她开开心心地玩了一个月,拉着父母满北京城乱跑。说真的,太想念这座现代化与古典交汇的大都市了。望山乡那么小,商店更是少,好玩的地方就更少了。她一个历经繁华,已经习惯了现代生活方式的成年人还真的不习惯呆在那个什么都没有的小地方。
农村偶尔住住还是挺有趣的,全当度假,放松心情。但要住久了就会大感不便,偏僻落后信息闭塞……什么都没有。更何况八十年代初的农村好多连电都没通,更是令人乏味。
一个月后温彦回家时还带了个客人。他的下铺温胜。其它的两位室友还是有些腼腆,不太好意思上同学家里打牙祭。
因此,温彦在邀请大家时,只有温胜大大方方地同意了。
对这个本家,温彦有种说不出的好感。不知道为什么温胜总给他一种自家人的亲切感。这个北京本地的小伙子不太多话,行事低调,但为人幽默很讲义气。衣着和大多数城里男生没有多大区别,并不突出,但言行中隐隐显露的清贵与大气,使他在一群什么都不懂、或小家子气、畏缩或火爆冲动、爱现的新生中显得格外出众。
男人之间的友谊很有趣,不需要向小女生一样靠时间才能积累出亲密和信任。他们往往靠着第一印象以及直觉选择朋友。
温彦和温胜这对上下铺兄弟仅靠一个月就成了要好的兄弟。艰苦的大学军训生涯里,他们培养出了对彼此的默契和信任。
除了长了双火眼金睛的军训教官以及他们自己,谁都不知道这两个看上去温文尔雅的男生竟然都身怀武功。
温彦也是大吃一惊,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自己这下铺竟然也是个练家子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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