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会睡觉,醒后接受一动也不能动的状况需要几秒,然后我会愤愤地想:‘爷还就坐着不起来了!’那种趾高气昂的想法还真就跟我有大脑时不一样,俗话说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所以没脑髓的自然也不怕有大脑的。”
“尽管我周遭的一切都不怕我,但人类作为唯一会编故事来吓自己的种族,还是会借我之手自己吓自己。我总是无所事事,第一个发现我的是个姑娘,她俗套地尖叫了。我在想:姑娘几年前我好歹和你是同类,你就不能给我留个面子吗?看在我没有里子的份儿上。她姿势十分难看地逃走了,我有什么可怕的?不就是没有肉吗?”
“我总是无所事事。第二个发现我的还是个姑娘。她不怕我,并笃定地向我走来。她把我装进了她的背包,她把我装进了她的背包?她把我装进了她的背包!!!”
女主果然出现了!还是个一言不合就偷骨头的女主!果真好清纯好不做作!颇有自己的风范!不枉自己对作者的一番信任!
作者有话要说:乔瞳(生气):骗子!你遇上我这么久了,你都不知道你有朝一日会爱上我。
商幼璇:早知道我会爱上你……
后面我想不出来怎么写了→_→
今天的有奖问答,关于文中文内容:
已知:
尸骨“我”=乔瞳
女主=商幼璇
那么:偷骨头=?
第21章r21
商幼璇继续往下看,她把“我”的尸骨带到了一座墓碑前,指着上面的黑白照片问“我”记不记得上面的人是谁,但“我”记不起来了,她温声抚慰“我”别急,又把“我”的尸骨重新装回到了黑色背包里,温柔地抱在怀里回了家。
一般这种实时更新第一人称的短篇小说,很大程度上会和作者的情绪有关,商幼璇看完这章觉得作者的心情似乎很不错,语言也比上一章幽默了不少,而且是那种自然而然的能够让人感受到愉悦的幽默,商幼璇感同身受地为作者感到开心,因为从她之前看过的作者所有文章来说,都是透着淡淡的冷眼旁观,哪怕是轻松的笔调,也是冷的。
商幼璇打算去微博恭喜一下作者,刚退出来第二章,刷新了一下目录,居然发现对方在一分钟之前又更新了!!!
《尸体的自述3》——
“回到她家后,她拿着502给我接骨,这是得多强的联想力才能把我的骨头和皮鞋混为一谈,更何况头颅和脖子接口处面积那么小,而我的脑袋又那么重……好吧,扯远了,发现502无效后,她把我的骨头整整齐齐地排成人型放在沙发上,然后顺着打电话的动作就去了另一个房间。还挺舒服的。当然有个棺材就更好了。”
“我没有闭上眼睛,头顶挂着一个老旧的电灯泡,由一截外漏的电线与屋顶相连,发出黄色的光。我感觉这个屋子也太大,应该是老式的那种居民楼。隔音效果不是很好,她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大,可能在跟电话那头争执什么。
一个怪人。
我开始想念森林了,虽然它四季荣枯都不是为我。
……”
商幼璇:“……”
还没高兴一会儿就想回去森林了……
喜欢每个人都知道我爱你/吃枣要弯请大家收藏:(m.23dus.cc),爱上读书吧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