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狗屠竟然表示,我不要逃,我要去和兄弟们干一件大事。
干大事!
一群和秦国有仇的人,还能干什么大事?莫非要再次一次刺秦吗?
初一觉得整个人就像打了鸡血一样兴奋,这种大事哥哥们必须带上我啊。
于是,兴致勃勃的初一表示他也要参加。
虽然狗屠有点奇怪初一为什么那么开心,但想想初一的身世,自动就将其脑补为太开心了。
至于带上初一……
本来狗屠是不想带上初一的,但架不住初一苦苦哀求,再加上在这个年代,十二岁已经算是很大的孩子……当然,狗屠并不知道初一的真实年龄只有十一岁,但这根本就不是问题,谁能看出正值发育年龄孩子的正常年龄啊?
一个月和一岁的孩子相差很大,但十一岁和十二岁的孩子根本没差别。
最重要的是,脑洞再大的人,也不会想到这啥事都不会干的熊孩子,竟然会是大秦公子,嬴政的亲儿子啊。
你说说,换成其他人家,谁不会把自己的宝贝儿子当眼珠子护着,就算不疼爱,但肯定金尊玉贵的娇养在家里,怎么会放到江湖上来吃苦?
真是……人家的儿子是眼珠子,初一是鱼眼珠子。
初一和狗屠汇合了一些据说和秦国有国仇家恨的人,一同出发前往东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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