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浔与塞哈智约定了在一个部落见面,但是从这个山坳出发,他是不认得路的,所以夏浔追在沙宁他们后边,先向大宁城方向赶去,到了宽敞的官道上,辨清了方位,这才向那个部落所在的位置赶去。
大约走了大半天的功夫,将近黄昏的时候,夏浔策马上了一处山坡,轻轻抚摸着汗湿的马鬃向山坡下望去,几十顶白色的蒙古包,正像花朵一般座落在即将迎来寒冬的草原上。
马群来了,远远如云,很快便到了近处。因为已是初冬,草原已经枯萎,所以马蹄溅起了大片的尘土,地皮颤动着,马群像决堤的洪水一般势不可挡,隆隆的马蹄声群马的嘶叫声,再加上牧人的吆喝声,汇集成一首特殊的歌曲。
这些马有黑色的枣红色的褐色的,还有几匹白马,油亮油亮的皮毛在夕阳下闪烁着金灿灿的光芒,长长的鬃毛和马尾在风中飘舞着,更显出它们的雄骏和魁伟。持着套马杆的汉子骑着马赶来了,看到策马立在山坡上,同样一身蒙古皮袍皮帽的夏浔,便友好地向他吹一声口哨,然后便又随着马群的洪流呼啦啦地向前方跑去。
夏浔等那马群过去了,灰尘也渐渐散去,这才一踹马蹬,驰向那片蒙古包。
这个部落叫巴特伦,塞哈智和夏浔往大宁去的时候曾经路过这里,两人便约定,在这里会面,夏浔策马到了蒙古包间,正要找人问问塞哈智的下落,忽地看到前边小河边才人正弯腰宰着一头羊,旁边还站着一个穿皮袍戴皮帽的姑娘。
夏浔一眼认出那人正是塞哈智,连忙踹马跑了过去。
“啊哈,大人来了”
塞哈智听到马蹄响,抬头看了一眼,立即露出欢喜的笑容,羊已经宰了一半,一柄小小的刀子,手法非常利落。身上手上竟然没有溅上一滴羊血。他把小刀递给旁边那个看起来大约十五六岁,脸蛋圆圆的像红苹果似的姑娘,和她用蒙语嘀咕了几句,便向夏浔迎来。
夏浔看了眼那位可爱的姑娘,笑道:“本来还担心你不在,或者到了却无处安身,看起来,你在这儿混的不错呀,到了几天了”
塞哈智哈哈笑道:“属下也是昨天夜里才赶到这儿,要安身还不容易么。”他拉着夏浔往前走:“大人没注意吧,草原上的部落,毡包门上都栓着一条皮绳儿的,这门是不关的,不管你认不认得毡包的主人,晚上赶到这里,你都不需要吵醒主人,直接拉开门进去歇息就可以啦。”
“夜不闭户”夏浔没想到在关内人眼中野蛮落后的族群居然有这样的习俗,不禁有些感叹。
塞哈智走到一个帐篷前边,拉开门进去,里边正有一对夫妻,塞哈智便跟他们打了声招呼,然后又拉着夏浔向他们叽哩咕噜地介绍一番,男主人带着满脸热情洋溢的笑容,冲上来给了夏浔一个大大的拥抱。这人高高的个子,身材很魁梧,看着有四十多岁,黑红的脸庞。
塞哈智拉着夏浔毫不见外地坐下,用汉语对他说道:“他叫乌恩奇,婆娘原本是另一个部落的,因为男人输了钱给他,还不起,就把媳妇抵给了他,来的时候还带着个女儿,十几年前的事了,现在已经长大嫁了人,方才你见到的那个姑娘是他们两个生的,喔,还有个三丫头,放羊去了,过一会儿也就该回来了。咱们在这儿住一晚,明天一早再走。大人,事情办成了”
夏浔笑道:“成了,他们已经答应,追随燕王一同举事,咱们得尽快赶回去,把这个消息告诉殿下。”
“竟然真的成了”
塞哈智一双眼睛瞪得圆圆的:“咱们那么说都不成,大人丢一封信,就成了”
夏浔笑着拍拍他的肩膀道:“我说过,如果运用得妙,有时候一句话就能解决千军万马才能解决的事情。”
“啧,啧啧”
寒哈智啧啧称奇,他的那颗大脑袋,现在还是理解不了这些东西,不过他感觉到了智慧的力量,人对未知的总是充满敬畏的,所以直肠子的塞哈智,看着夏浔的时候心中也充满了敬畏。
乌恩奇很好客,那头剥干净的小羊很快被他女儿拎回来,羊剖成几个大块丢进了锅里,煮得肉香四溢,晚餐的时候,浓香的奶茶热腾腾的手把肉,油炸的小果子,酸甜奶香的奶酷,再加上塞哈智带来的烈酒,就是这一家人款待客人的盛宴。
女主人和女儿也是喝酒的,而且酒量还挺不错,
锦衣夜行第100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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