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似乎有些迟疑,因为她居然知道他偷牛奶的事。
她从塑料袋里拿出药膏,仔细看了看说明书,然后替小男孩抹上。小男孩迷迷糊糊转醒了,盯着她也不怕生,只是揉揉眼睛又去看她身后的男人,然后笑着张开手:“叔叔——”
叔叔?
周笙笙又一次看见了他的第六只小指头。
男人走到床边,抱起小男孩,明明是个粗鲁肮脏的人,却不知道为何对待这个孩子时就化身为天使,一派慈祥。
他轻声说:“浩浩,谢谢这位大婶。”
“为什么说谢谢?”叫浩浩的小男孩瞪着圆溜溜的眼睛望着他,又望望周笙笙。
男人答不上来,只是又重复一遍:“先说谢谢。”
浩浩很听他的话,点点头,又冲周笙笙甜甜一笑:“谢谢大婶。”
周笙笙站在原地,看男人把他又哄睡着了,然后带着她走出小棚屋。
她知道,他是故意让她看见浩浩的。
他不希望她认为他是个道德败坏的偷窃者。
夜空下,她与他站在这破旧的小棚屋前头,远处是万家灯火,是仍在下的雨幕。近处是这破败的区域,废品站脏兮兮的,小棚屋歪歪斜斜,不少附近的民居都已经搬空,这一片显然是要拆迁整改的地区。
男人站了片刻,轻声说:“我不是故意要偷东西的。”
“你只是养不起浩浩。”
“……”他微微一顿,点头,“是,我养不起他。我省吃俭用捡破烂,收废品,最终能把他送去幼儿园念书,可是别的我什么都给不了。”
“你还没说你们到底是什么关系。”
片刻的沉默,她听见男人说:“我们没有关系。”
“……”
“他八个月大的时候,我在天桥下面的垃圾桶里找废品,结果听见他的哭声。才发现有个孩子被人扔在桥下面的一只纸箱子里,穿戴都很好,不知道为什么被人遗弃。”
“后来想着,把他扔在那里一定会有危险,那么冷的天,他还那么小,根本熬不了多久。我就把他带回家了,想着等到天亮以后,把他送到派出所去。”
“可是他那么乖巧地望着我,一见到我就不哭了,我没有牛奶,家里面也没有给孩子的吃的。我熬了点米汤给他喝,他咕噜咕噜全部喝光了,还抱着我的指头咯咯笑。”
男人的声音带着些许笑意,却又潮湿而低落:“那一刻我才发现,他,他和我一样……”
他朝周笙笙伸出手来,残缺的小指那样明显。
“我觉得他是老天爷送到我身边的礼物。我少的那根指头长在了他的手上。”
——而他,长在了我的心上。
后来他就迟疑了,想多留他一天,可是一天过了,又想再多留一天。就这样一天又一天,等到他意识到自己舍不得浩浩离开的时候,浩浩也已经离不开他。
他们到底是谁救了谁,连他自己也说不清。
“从前我总觉得这样一无所有地活着,能活多久是多久,哪天要是死了,那就死了好了,反正活着也没比死了好多少。可是后来有了他,我又觉得人生有了盼头。”
“我想看着他长大,想看他好好念书,想跟他一起活,一起好好活。”
男人从墙边的那只竹筐里拿了本书出来,是一本破破烂烂的《唐诗三百首》。他说:“我开始学看书,教他看书。我开始去收一些还可以读的旧书。我原本不会认字的,就跟着他一起学拼音,学写字……”
他前言不搭后语,顺序也有些混乱,可是这样说着,他那张老脸上也泛起了奇异的微笑。
周笙笙低声问他:“可是你有没有想过,如果你不能给他最好的生活,对他来说最好的解决方法其实是进福利院?”
“我怎么没想过?我舍不得。我根本舍不得!”他激动起来,一把将书扔进竹筐里,双手握拳,“他会哭,他叫我不要丢掉他……”
周笙笙看着他,看着他眼里晶莹的泪光,沉默了。
也许不是没有尝试过做出对彼此都好的选择,可是到底有了感情,割舍不断。
半晌,男人又平息下来,从怀里拿出一张皱皱巴巴的报纸。周笙笙接了过来,看见上面的寻人启事,有一对老人在寻找自己失散三十八个月的孙子,特征是……六指。
报纸是半年前的,寻人启事说常年有效,必有重金酬谢。
看得出,两位老人家境是不错的。
周笙笙默默地看着那张报纸,又默默地把报纸还给了他。
大抵就是儿女发现孩子有残疾,年纪太轻,不明事理,就把孩子给遗弃了。可是老两口舍不得,所以又出来寻找孙子。诸如此类的事情,社会新闻播出得太多太多。
夜空下,周笙笙想了很久,侧头对男人说:“你有没有想过,有的时候真正爱一个人,最好的方法不是强留,而是给他更好的可能性,让他拥有更广阔的人生?”
“说起来总是容易。”男人的话里有些嘲讽的意味。
周笙笙顿了顿,轻声说:“我不是站着说话不腰疼的人,我亲身经历过。”
无数次。
她回头看了眼棚屋里的浩浩,斟酌片刻,一字一顿:“他视你为榜样,你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他都会模仿。所以今天你偷,明天他也能偷。今天你抢,明天他也能抢。我虽然帮了你一把,但我知道自己其实是在做错误的事,人这一辈子永远不能打着爱的旗号去做一些违背良心违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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