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何必言谢,不若……”啊,尴尬之处,我忘词了,也或者是当初觉得甚是无趣,没再往后听去,如若宋玄墨不甚配合,本姑娘倒可以考虑编下去,奈何他实在太配合,倒让我一时觉得没趣,意兴阑珊,缓缓挪了挪步子,再道:“不若先去买上一身衣服,再把身上的伤口包扎了去,但愿这些伤口,可不要留下什么疤痕才好。”
宋玄墨但笑不语,沿路继续走着,眼看着人渐渐多起来,我心道应该是到了镇上,夕阳的余晖洒在路面,蒙着薄薄的金光,往来行人踩在金光上,看的不真切。
比当初的的预料能早些,此时夕阳无限好,心也跟着踏实了不少,双脚踏在路面上的感觉,比着坑坑洼洼的泥泞小道或是山脚边的崎岖山路不知道好了多少,有人来人往,有歌舞升平,有孩童嬉闹,有小贩吆喝,这样的地方才是更适合孟姑娘的去处。
街角的成衣铺子安静的立着,旁边还有糕点铺子拥挤着客人,整条街上酒香扑鼻,混着糕点的甜香和饭菜的味道,简直勾人馋虫,细想起来,孟姑娘自那一腿兔子肉和又酸又涩的野果子外,便没有进食了,此时诱惑当前,内心蠢蠢欲动。
再一摸口袋,似乎什么也没有。
是了,谁会在猎场备上银子,毕竟有钱也没地方使啊。
☆、归途(二)
我回头看向宋玄墨,他同样是两袖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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