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就启程去离都罢。”我敛眼,藏住眼中的波涛汹涌。
拥有自己的势力可不是一两天就能做成的,我必须抓紧时间。
“嗯,就按桃花妹妹说的办。”他柔声应道。浅笑浮在唇边,璨若娇阳,夺人心魄。
我蠕动了几下嘴唇,很想喝叱他:‘能不能不要叫我桃花妹妹!’但是终究还是忍了下来。因为以他的恶趣味而言,我越不喜欢的,他反而会做得越欢。
忍吧,忍吧。反正就只是个称呼而已。
舟车劳顿了一个月,我们终于来到了离都。
这里的繁华不比京都差多少。人来人往的络绎不绝,在狭窄的路段处还人山人海的走不过去。
话说要生意要选择店面的位置很重要。
在客栈里住了三天,在不断的考查奔走中,我终于寻到了一处合适的地点。其实以他的势力不需要我亲自找就会以有很好路段的店铺。但是他却故意不用,冷眼淡看我东奔西跑的忙碌着。
我冷笑,其实我也不需要那些路段。
“你说的就是这个地方?”他抬头望了望我寻到的这一处房子──发亮的膝黑大门,高吊着的两个大红灯笼。
“是。”我笑着点了点头,门前,棕榈叶色葱茏,小河蜿蜒流潺──对此处清雅的环境,我很满意。
“这里是城西,不如城南热闹。”他淡淡说道。
“城南太热闹了,人挤人的,连人走过都会被堵住,更何况是来往的马车和轿子?”
“你此翻是打算只做有钱人的生意么?”白逸研挑眉问道。
“穷人家只要衣裳不是破到不能再穿了,就不会奢侈的再买衣裳。只有富贵人家才能有着闲钱多做衣裳。而且离京本来就是多富人,我们不做他们的生意,还能做谁的生意?”
“你话里提到‘马车和轿子’,你该不会只想做女子的衣物吧?”白逸研从一句话中快速地提炼出了多个信息。果然聪明绝顶。
我慧黠一笑,道:“女人的银子是最好挣的。虽然有钱的男人也不差,买东西又会是干脆也会很好挣,但是男人是不会经常买衣服。所以我们必须主要以女子的服装为主。”女子爱美服,古今皆同的。再说这古代男人三妻四妾的,女人们的竞争、攀比就更加激烈了──比美貌、比智慧,手段可以说是层出不穷。
当一件得体的衣服不仅能衬托出她们的美貌,还更能衬托出她们的气质之时。无论是多贵的银子,我想她们都会愿意买的。
“嗯,你还挺有生意头脑的嘛,那就依你之意办吧。只是,我们好像还得再找一处住处吧?”他施然转身,笑对着我,日光斜射,在他高挺的鼻梁上形成俊美的光影。把‘俊美无俦’这个词演绎得淋漓尽致。
“不用,我想把这座宅子的前面的改成店铺,后面的就用来居住。不然的话,一处居住,一处店铺,跑来跑去的不仅麻烦,还很浪费时间。”我摇摇头提出想法。
清风徐徐,树影闪烁……
他淡淡笑开,“好,依你吧。”
我蹙眉望着他,自从来到离都后,一切事情都由我出主意,他一直都只是静静地看着,宛如看戏者般的冷冷看着……
而我就是他为我搭建的戏台上的唯一一个戏子,在他的眼前不停地演着一场接一场的戏曲……
这种感觉让我浑身发冷……
但是我要坚持,成就自己的自由前,必须牺牲自己的某种思想……
人生苦短,韶华转瞬。在穿越的这些日子里我发现自己快乐的日子真得少得可怜。我这又何苦?何苦用别人犯下罪孽来惩罚自己的心灵?
在无尽的苦难中,我也渐渐想通了一件事情,那就是人生在世,无论在什么时候都不能委屈了自己。──不必把自己藏得太深,累心累脑的,活着多么不痛快。
所以我亦不想再隐藏自己了。
于是我在自己的厢房里用上好红木打底铺了一层作为地板。
且看这些天天气不错,我趁机打上了蜡。
我喜欢光着小脚丫踩在木板上面,双脚无拘无束的自在行走的感觉让人浑身轻松自在。
“地面上铺上木板,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这般的做法。啧啧!还光亮光亮的,都能当镜子照了。很新异的做法,不过,我总觉得用木板铺得地很容易脏掉。”白逸研说道。
“这个倒不用当心,我给地板打了蜡了,这样不仅可以增加美观,而且又能让污渍沾不上去,还可以防虫、防潮、防开裂、延长地板使用寿命。”
他斜睨了我一眼,“是么?桃花妹妹懂得真多。”
对他的赞美,我只笑而不答,多了几千年的知识,当然懂得比你们这些古人多了一些。
他又睨了我一眼,“你还真不谦虚,就这样接受了?”
“是事实,我何必反驳?再说又不是我要你赞美我的。”我小声嘀咕道:“谦虚是好事,过分谦虚那就是罪过。”
他定定得望了我一会儿,然后大笑出声。
我摆摆手,不跟这只狐狸计较。他笑他的,我依旧自信我的自信。
本来我想把前面的店铺像穿越小说里面写得一样进行一翻现代化的装潢一遍。但是后来又想,虽然大家喜欢新的事物,人们接受新事物总要有个过程。而这个过程不知道会有多漫长,所以我舍弃掉了。直接交手与白xx的手下让他们依古代的衣坊店铺去装潢。
在等待店铺装潢的这一段时间里,我一直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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