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老太太的衣服,看起来有点滑稽,他好像看到了我,抬手就朝着我摆了摆。
在看清楚他的模样时,我顿时皱紧了眉头。
☆、第64章你瞒着我
疾走了几步,我朝着老太太笑了笑,不经意的拉起少年的左手摸了摸。
眉心红痣,左手六指
如果我没有记错,他叫邱毅,前世是港城十分著名的贼王。
我之所以知道他,是因为16年的时候,我曾陪着陈语凤和元凯去港城参加了一次拍卖会。
拍卖会的压轴拍卖品是一副世界名画,当时有很多富商都是冲着那幅画去的,结果那幅画却在拍卖前失窃了。
邱毅偷东西有个习惯,就是他每次偷完东西都会在原处留下一粒红色的米,后来陈语凤曾给我看过他的照片,照片里的他只露着一双眼睛,和眉心里的一颗红痣,陈语凤告诉我说他是港城的贼王,左手有六根手指头,隶属于一个背景很深的雇佣集团,专门收钱为人办事,从来没有失手过。
后来大概过了一星期,那幅画莫名其妙的就被还了回来。
那幅画最终被陈语凤拍下,我隐约记得元凯跟我说她要送给谁作为生日礼物,结果好像对方对那幅画并不太感冒,惹得陈语凤回来发了一顿脾气,害的我加了一个星期的班。
刚才在车上的时候他脸黑漆漆的我也没看到他眉心的红痣,只觉得他的眼睛很眼熟,现在他洗干净了,我猛地看到这双眼睛以及他眉心的红痣,真的有种不可置信的感觉。
毕竟贼王也是贼,是贼就必然是不光彩的,是行走在黑暗里的人,总给人一种神秘阴险的感觉,乍然看到本尊,还是少年时期的本尊,真的令人有种奇怪的感觉。
在前世,不论是霍致远还是眼前的少年,都是离我这个普通人很远很远的人物,我了解他们的消息只能通过媒体,看到的也是他们被媒体放大的东西,但是现在不同,我是深入到他们的生活里跟他们相处的,与他们不再隔着冷冰冰的屏幕,能够真实的触碰到他们的温度,感受到他们的气息。
这种差别带给我的感觉,我真的找不出合适的词语来形容。
我舔了舔唇角,按捺住心湖的翻涌,问他:“你可以告诉我你的名字吗?”
我还是想要再确认一下。
少年盯着我拉着他的手看了一会儿,邪邪的勾了勾唇角:“邱毅,你可以叫我小毅,我是90年生人,今年十七岁。”
他说着反手握住了我的手,摸了摸:“你叫什么?你的手很软,不知道为什么,第一眼看到你,我就觉得你很亲切。”
居然才比我小一岁。
我正打算把手抽出来,就听老太太咳嗽了几声,斜眼往门口瞥了眼。
我扭头,入目就是霍致远冷沉的脸,他的视线落在我和邱毅拉着的手上,突然沉步走来,将我的手从邱毅的手里抽出来,握在了他的手里。
邱毅愣了下,又恢复了天真可爱的模样,拿起筷子吃饭。
我不自觉的打量他,心里悄悄打起了小算盘。
“明天我送他去警局,他有名字,思维也很清晰,警察会根据他的信息联系他的亲生父母,把他接回去。”
霍致远将我往他身后拉了拉,语气不容置疑。
邱毅皱眉,突然扑进老太太的怀里就哭了。
他可怜巴巴的看我,嘟囔着说他被拐卖前是个留守儿童,被拐卖的时候才五岁,父母离婚以后就把他丢给了奶奶,奶奶在他被拐卖前就身体不行了,这都十几年了,他奶奶早不在了。
他说他手脚很灵便,学东西也快,他什么都可以干的,希望我们能收留他。
他看了看老太太,又看向我和霍致远,眼一挤就泪水哗哗往下掉。
“不行!”
“好!”
“行!”
我们三人几乎同时开口,我和老太太同意,霍致远不同意。
霍致远脸一沉,冷厉的视线唰的投向了我。
老太太笑呵呵的:“二比一,小毅留下来吧。”
回了房间,霍致远的脸一度难看到了极点。
他站在窗前抽烟,我躺在床上睡觉。
睡的迷迷糊糊的时候,我明显就感觉到身旁的床陷下去一些。
淡淡的薄荷味绕鼻,我下意识翻了个身,往他的怀里钻了钻。
找到最舒适的位置,我眯着眼抬头在他的唇上亲了一下。
霍致远身体僵了下,轻轻的叹了口气,在我的额头上亲了下,然后将我紧紧的搂进了怀里。
隐约间,我听他说道:“傻丫头,这世上根本没有那么多巧合和偶然,你可明白?”
这一觉我睡的很踏实,一直到第二天中午我才醒来。
霍致远不在房间,我进了卫生间的时候发现我的洗漱用品已经规矩的摆在了洗漱台上,就连牙膏都挤好了。
心里发暖,我刚把牙刷伸进嘴里,手机就响了。
我见是秦婉的电话,赶紧关上了门接通了电话。
电话那边的气氛有点不对,秦婉沉默了好一会儿才说道:“青亦,地窖里的确有泡尸池,泡尸池里只有三具女尸。”
我皱眉,想到年份差别便也释然了。
我问她尸体的身份明不明朗,秦婉叹了口气,说泡尸池里的女尸都是停尸房无人认领的女尸,是汤建兵花钱找医院买的,汤建兵充其量只涉嫌贩尸罪,刑法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我刷牙的动作一顿,心里不由发凉。
我问她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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