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力地享受生的乐趣就可以。活着,并且爱着,这就可以。其余的了,我们谁都不要想。
胤禟圈紧我的腰,将我拉得更近。一吻结束,胤禟湿润柔软的唇舌向下探索,舔吻我的锁骨和颈间,一只手探向下,扯开我的衣襟。
我伸手从他衣襟下摆探入,在他咬紧结实紧致的肌肤上游移。
“怀暮,记住你今天说的话,只要我爱你一天,就不许离开我……”胤禟低声在我耳边呢喃,含住我的耳垂,牙齿轻轻厮磨。
“好……”我轻轻缩着肩膀,耳际的呼吸和碰触带来一阵阵酥麻,他察觉到我的反应,轻笑一声,伸出舌探进耳中,在耳廓画着圈,酥麻的感觉传到全身,我舒服地蜷缩起脚趾。胤禟的技术有多好,我向来都是清楚的。
放心地把自己交付给他,由他引导着,享受着,呻吟着。结合瞬间的紧致狂乱连心底空虚一同填满,却更添甜蜜,慢慢饱涨的酥麻。双眸微张,看进胤禟雾气氤氲的眼中,从不知道一个男人在动情的时候竟是这样美。
“胤禟……我不行了……不要了……”他听了含笑吻住我的唇,挺腰向上,一连串又急又重的深入,将我推到顶峰。沾了汗水的湿发凌乱缠绕,随着他加快的冲刺,微启的唇传出叹息一般的呜咽声声,不停流溢。我瘫软在他怀里,不由自主地颤抖着,在□的余韵中晕眩沉浮……
似乎,忘了什么重要的事……我偎在他的怀里,沉沉的睡去。
第二天清早,我终于想起来自己忘记的是什么事了。我的马!当时匆忙地回营,居然把黑云落在了密林中。不过黑云一向训练有素,若找不到我,或许会自己跑回来呢?吃了早饭,拉着胤禟去马厩一看。果然……没回来。话说有个词不是叫“老马识途”吗?难道说成语都是骗人的,还是识途的必须是老马,年青一点的就不行?
我决定去昨天的林子里把我迷途的小母马找回来。不能确定自己还能准确无误地认准昨日的地方,便又叫上胤祥。我和胤禟,胤祥三人带上十几个亲兵便往密林深处策马奔去,胤祥一边走一边回忆着,不到一个时辰便找到了地方,溪水潺潺,如昨日一般清澈见底。两岸绿草茵茵。可是没有黑云的踪影。我也知道马是活物不是死物,不可能一动不动地呆在原地不动。只是心头还是忍不住有些失望。
“再在四周找找,找不到就回去吧!”失望是肯定会有的,我很喜欢黑云,它脚程快,耐力好,脾气稳而不燥,是一匹难得的好马。但是,再好也只是一匹马而已,不值得为它大费周章。
我们三人每人带上四个侍从,分头寻找。一个时辰后约定在溪边再见。
我纵马朝往西行去,树林很密,没有特定的小路,两个侍卫在前面劈开挡路的树枝,我骑着马在后面慢慢跟着。道路越来越难走,四处都没有黑云的消息,我打量着时间过去的差不多了,不如回去溪边看看他们两人有没有消息。刚想下令掉头回去,空气中传来的淡淡的血腥味引起了我的警觉。
前面一个侍卫惊呼起来,“公主,你看!”
一匹黑马的尸体躺在地上,开膛破肚,血肉淋漓。我跳下马,走上前去。马身上的肉被吃的差不多了,露出嶙峋的白骨来。但依旧能看出,这就是我遍寻不着的黑云。
一个侍卫上前查看了一下,回道,“公主!是猛兽吃的!这个地方危险,不宜久留!”
我点了点头,“嗯,回去吧!”马都死了,我还能怎样。总不能拖回马骨给它立个坟。我不是那些爱马成痴的人,不会将一个畜生当成我的伙伴,我的朋友,对我来说它只是一个好用的物,与一件好用的兵器没什么区别。用的时候会好好珍爱,没了,也只是可惜而已。
不过,心里还是有些生气。若不是那个扎木力,怎么会痛失爱马。
这时,一阵风刮过来,夹杂着些许腥臭味。我登时觉出不对,连忙拔出枪来,瞄准对面的树林。
突然,树后扑地一声巨响,跳出一只白额吊睛大老虎来。它跳到地上马尸的旁边,朝我们咆哮。
看来是将我们当成了侵入它领土,妄图染指它食物的敌人。四个侍卫噌噌亮出刀来,将我护在身后,“公主,这里有奴才们守着!您赶紧走!”
我瞥了一眼身后四腿发颤的几匹马,问题是,这几匹马还能跑得动吗?腿都吓软了!
而且,我两眼发光地看着咆哮着的老虎,是真正的野生老虎!身体巨大,全身金黄,上有黑色的斑纹,眼如铜铃,血盆大口,暴啸如雷,凶猛异常。与动物园里养的那些大猫绝对有本质上的区别!看看这百兽之王的气度!
忠心的侍卫还在催促,“公主!快走!”
忠心可嘉,但是……我不是柔弱女子,需要保护。
那老虎将两只前爪在地上略按一按,猛地扑了过来。
“砰!”一枪正中顶心。那老虎跌在地上滚了滚,便肚皮朝天不动了。
真没有悬念!
其实,或许,我该跟它徒手搏斗一番,来个新武松打虎,成就凝华公主的又一个传奇?我认真地思索了一下个可能,不禁有点后悔。再看一下那四个脸色惨白还没缓过劲来的侍卫,叹了口气,还是算了吧!群侍卫的心肝太脆弱,我怕搏斗的中途就把他们吓死过去。我若出事了,他们还能有命么?不能为了自己的小趣味就去祸害人家脆弱的心灵。看我多善良。
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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