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着我常看的那本《安娜卡列妮娜》,眼眸里,藏着几许玩味和不屑。
我知道我是爱他的,尽管,他对我,那么的极尽无情。我还是爱他,爱的无怨无悔。
豌豆的兴致被挑起来,却是怎么哄都睡不着的,将近午夜,我看着风淡云清的他,不觉又些许的恼怒起来,瞥了他一眼,他倒是识趣,却又比我得儿子的信任。“林豌豆,咱爷俩比赛,看谁先睡着。”笨豌豆竟然上了他的鱼钩,乖乖闭眼睡觉,不过几分钟,已经恬然入梦。
看着和他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酣睡的豌豆,我的心微微的颤抖着。我只是在想,即使有一天不再拥有他,我还有儿子不是吗。就像现在,他留给我的是一个冷冷的背,却也在我触手可及的地方……
?
☆、撕裂
? 去庄家参加婚宴的那天,我仍旧是刻意打扮了一番。挑选了一件斜肩驼色晚礼裙,配银色的高跟鞋。只是在化妆时,眉毛始终画的不尽如人意。我一遍遍耐心的画,却仍旧是画不好,看着镜子里那人,眼睛下那颗淡淡的泪痣,泪水流出来,我把梳妆台上的东西扫落在地上,我这样,要给谁看,谁又在乎呢?
他在楼下等着,频频的看手表,显然已经是不耐烦了。
看到我时,他愣了一下,我或许猜的到是为什么,可是又能怎样呢,裙子是他买的,我二十九岁的生日礼物,或许他都没见过,托他任何一个朋友,都可以购到质地如此精良的短裙,仅仅遮住臀而已。
秋天的城市,满地都是金黄的叶子。清冷的风,蔚蓝的天,漂浮的白云。些许落寞和萧瑟。
庄家和林家是世交。斐邑的爷爷和庄苇的爷爷,是老战友,又一起做将军多年。故两家交情颇深。而斐邑和庄苇从开裆裤就厮混在一起。故我们结婚时,也是庄苇做的伴郎。如今庄苇结婚,婆婆也主张我和斐邑过来参加婚礼。
婚宴的地点在城西的富丽万丽酒店。
庄苇一席白色燕尾礼服,站在大厅处迎宾。
听说新娘杜婉是京城颇有名气的影视演员,最初与庄苇不过是见不得人的包养关系,后来竟是渐渐的生出感情来。庄母开始也没放在心上,后来看到儿子被迷惑不轻,才使劲手段百般阻挠。却没想到庄苇倒是个情种,非杜婉不娶。甚至不惜以死相逼。庄母不得不吐口同意。可庄父仍是觉得丢人,败坏了门风,坚决不参加婚礼。
“听说你花样挺多的啊,兄弟。”林斐邑搂着庄苇的脖子,打趣道。
“糊弄老太太,可不就得以假乱真嘛。”
来参加婚礼的,多半都是相识,未免都要客套上几句。林斐邑又是常年在部队,很少回来,如今偶然遇到,未免都想多聊一会。我本是懒于应酬之人,却也只得笑脸陪着。
手被林斐邑仅仅的牵着,十指相扣。在外人看来,我们也是这世界上值得艳羡的了。
只是,如鱼饮水,冷暖自知。
新娘子穿的是白色的花苞婚纱,裙摆迤逦,拖在铺满红色玫瑰花瓣的红地毯上,洋溢着的是西方复古的美。伴娘团里,都是漂亮的女孩子,只不过妆容太过浓厚,故看不出有何差别,唯独有一个女孩,瘦瘦的,白白的,像只天鹅,傲慢的立着,让人想起《诗经卫风》中的“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极是超凡脱俗。
林斐邑和陆裕站在走廊的尽头,低声交谈,不知在说些什么事情,似是刻意在避开我。
穿过茫茫人海,我看到斐邑,他的视线紧紧锁在那女孩的身上,我的心骤然疼痛。恰逢那女孩回首,巧笑嫣然。
有些事情,我只是听说,却从未见过。就像江小渔,这个名字。在许多年之前,我尙未嫁给林斐邑时。就有人在我耳边说,“你跟斐邑的前女友小渔真的是好像啊,我从不知道,世间竟有如此相像的人。”
而此刻,我似乎更加明白,为何七年前,我能那么幸运的嫁入林家。
多么可悲的事情,可是又能怎样,我还不是在这可悲里活了七年,甚至还会继续可悲下去。
我转身去端了一杯酒,一饮而尽。一杯一杯的,苦涩的味道,像是黄莲的汁液迸溅,浸入骨髓,难以抑制。
所有的人都在起哄,看新郎新娘亲吻。
“云溪,怎么那么有兴致,独自喝酒?”
我回头看,原是秦晋,手里摇晃着酒杯,嘴角噙着微笑,冲我示意。他是我在陶瓷班的老师。平日里,我待他是相当客气的,尽管他总是一副放荡不羁的样子。但今日未免火气盛了些,便回道:“我怎样,不关秦先生的事吧?”说着又将杯里的酒饮尽。
“别喝了,这不是洋人的红酒,这酒后劲大着呢,小心你的小命。”他夺过我手里的酒杯。
我转过头,强忍住眼里汹涌而出的泪水。在这个世界上,或许无人知晓,我是千杯不醉。而在这个世界上,谁又会在意,我到底会不会喝醉呢,除了眼前的这个男人。
他拿手绢给我,我尚未来得及接。
“溪儿,怎么躲到这里了?”林斐邑很少如此亲昵的叫我,或许是因为,演戏也要演的逼真一些,所以他这样,或许是相应的在宣示他对我的主权。
“林先生吧?在陶瓷班常听云溪提起你,我是秦晋,幸会,幸会。”秦晋礼貌的伸出手。
“林斐邑,久闻秦先生的大名。幸会。”
他们竟然是像多年未见的老友,聊的颇为投机。我站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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