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回外间回里间拿东西时,她瞥到外间最角落桌子边坐着的一个人。
他不能喝,不太能喝,双手撑着自己在稍微油腻的桌子上,桌上是两个菜和一瓶p市当地产的白酒,叫“一帆风顺”。
她走到桌子前,很严肃地,一字一顿地问:“你还记得我是谁吗?”
那人头也不抬,几乎都没看她,就说:“宁可。你我还能不记得?”
宁是宁,可是可,斩钉截铁,和数年前一个模样。他说话一向温柔的很,但说宁可二字的时候总是从来这样。
为什么是她,他就得还能不记得?
明明这么多年,明明形同陌路。不,就是陌路。
很……混乱的逻辑啊。
他似乎不怎么能喝,酒瓶里的酒没下多少,可是人都已经东倒西歪——为什么已经这样却还记得她?是不是清醒的时候早就不记得了,醉了却能记起一个毫无关系的人的名字?
酒果然是,能让人昏了头的东西。
她一边难过一边想,原来不是听到我爱你,也不是拿奖金,被一个人记得也可以成为她这世上最开心的事。
宁可说:“你喝醉了,就没人管你了。我还是送你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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