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使奥斯卡,起点最出色的神级写手之一,继《1911新中华》之后又一崭新力作——《神话》正式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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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流传已久的传说,历代天命更替的神话,胡汉民族的精神传承。那些在历史当中消失出现,变了本来面目的圣物。
当乱世的序幕华丽的拉开,五胡民族带着改变中原天命的意愿在中原变幻着统治权。汉人在南方孤独倔强的守望着他们的传承,他们的文化。
当方知晓懵懂的来到这个五胡乱华的时代,他似乎就带着了天命更易的象征。他在这个潮流当中起起伏伏,命运百转千回。从北方到南方,从鲜卑慕容的圣女到江左王谢的裙裾风liu。从攻破龙城到淝水之战。
华丽的血时代在方知晓的眼中展开了帷幕。
这是一本对历史进行带有一些神话色彩重新诠释的书,也是主人公方知晓在这个时代惊险刺激的奋斗。
敬请期待。
《神话》序章
公元三六九年,东晋太和四年,前秦建元五年,前燕建熙十年。
五胡乱华的年代已经进入了中期。
匈奴、鲜卑、羌、氐、羯数个民族在中原大地上此起彼伏。他们带着自己民族的传承,自己民族的圣物,自己民族的神话为了改变中原的天命而来。他们都有一个古老的传说,和汉人当中流传的关于天命的传说一样。
石虎暴虐的后赵已经崩溃,汉人在中原的冉闵魏国政权短暂的昙花一现。第一战神冉闵骑着朱雀宝马的身影只是成为了胡人们偶尔想起的噩梦的时候。
中原大地,氐人的前秦政权,鲜卑人的前燕政权互相对峙。而鲜卑绝代双骄仅存的吴王慕容垂在这一年的十一月仓惶出奔前秦。
我们没心没肺主人公的传奇经历开始了。
天命会为他改变么?
神话第一章
方知晓站在沙丘的顶上,看着远处的茫茫黄沙蓝天,不由得振臂狂呼。
二十二岁的他显得消瘦而精悍。那都是从小被他那个步校格斗教官叔叔操练出来的结果。大学时候没少靠着这一副好身手大出风头。加上他随意大大咧咧的性格所特有的吸引力,很是谈了不少女朋友。可能也因为性格太随便了,嘴巴也毒了一些,谈一个跑一个。现在还是孤家寡人。
才大学毕业的他,找工作的时候确让他着实郁闷了一把。专业本来就是万金油类型的。加上他的性格又实在太随意了一些。一直都没有满意的着落。在城市呆得烦了,反正家里也不缺他赶紧去挣钱。得了,背包出去旅游吧!
这一去可还真不近,爱好户外徒步旅行的他就一路杀到了新疆的南疆!大漠黄沙,蓝天白云,美丽的哈萨克维吾尔姑娘。巴扎上面的烤羊肉,葡萄干,马奶子酒,漠河烟。让这小子什么烦心的事情都忘了,一路撒着欢在南疆转悠。别人担心的安全问题他也不怕,凭他的身手,几个壮汉还不是说摆平就摆平?
当他离开了一个生产建设兵团所在的小镇,朝另外一个地方走去的时候。却在这个小小的沙丘上面停住了脚步。
看着眼前的这壮阔的景象,在对着天空狂喊过后。方知晓被南疆的烈日晒得黝黑的脸上却露出了仔细思索的表情。似乎在抓住自己记忆最深处仿佛已经被几千年的历史尘烟所掩埋住的碎片。
这个地方,你来过!你来过!总有一个飞天一般的身影似乎就在热浪升腾的远处若隐若现,在他的记忆当中飞舞。闭上眼睛,似乎一种宏大而委婉的感情就这样扑面而来。这样的情绪突然而来,让方知晓就这样突然的痴立在沙丘上面。耳边除了风声,还有各种各样或者激越,或者凄婉的声音不断的响起,直至在他脑海中混成一片。
这种情绪,到底从何而来?
他坐倒在了沙丘上面,静静的听着自己脑海里的声音良久良久。半天才突然反应过来。远处黄沙依旧,天依然蓝得如同透明一样。刚才奇妙的情绪突然就消失得不见了踪影。方知晓忍不住喃喃的骂了起来:“靠,突然发神经啊!我得去查查了,是不是太久没见人了,快得抑郁症了!不成,赶紧找个有人的地方放松一下…………”
他的脚一动想站起来,结果脚下的沙子就飞快的向沙丘下滑落。突然沙子里面有什么东西光芒一闪。让他心中一动,赶紧的拨开沙子,看到底发现了什么东西。
他拾起了一片非金非玉的圆环,似乎在沙子里面就埋了三生七世,就等着他今天的拾取。圆环中间是一个弯月的图案。拂掉上面的沙粒。在太阳下这块圆环上还隐隐约约还有一圈环形的隶书小字。他凑近了仔细看:“…………从此而至,从此而终,天命循环,无非如是…………靠,什么玩意儿!”他随手将这片圆环揣在马裤的兜里,甩开一切莫名奇妙的思绪,站起来准备赶路,天色已经快晚了,再不抓紧点,就赶不到前面那个小镇子啦!
才站起身子,他就张大了嘴巴,不敢相信的看着自己眼前的景象。
天还是那么蓝,太阳仍然是在散发着它的热力。一切似乎都和平时一样,一副最壮美的天山南疆景象。但是在地平线上,突然卷起了一道如同海啸巨浪一般的沙墙!狂暴的黄沙如同连天接地,向他的方向席卷而来。最为妖异的是,这样的宏大景象,却没有发出半点的声音!就如在噩梦当中遇到的景象一般!
方知晓掉头就跑。
但是在他还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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