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低头绞手指。
“过几天我生日,想好送什么没?”白净英俊的一张脸,坏笑着伸过来。
我忙点头,“当然。”
心里慌得不行——怎么把这事给忘了?
直到他生日前两天,我才决定好要买什么。
衣服钱包这些太没新意,搜肠刮肚考虑很久,我还是打算送一本书。
我自己写的书。
没有出版,没有发表,八万字的一部小说。
我去复印店,让老板给我打印出来,装订成策,挑了个深灰色硬质封面。
封面上只有两个字——情书。
白斯昀送过我一本情书,现在,我还他一本。
“情书”不是这本书的原名。
但我想了又想,觉得他会喜欢这个故事,也会喜欢这个结局。
这是我唯一一部最后女主跟男二修成正果的书。
他肯定知道我什么意思。
我有点害怕,把他当作我生命中的男二号,他会生气。
可我的青春里,孟泽成从来都是男主角。
忐忑地把这份礼物带回家,忐忑地准备为白斯昀做一顿生日大餐,却接到他电话,让我下楼。
“去个你绝对想不到的地方。”白斯昀替我系好安全带,说。
我笑笑,抱紧我的包。包里装着送他的礼物。
白斯昀把车开到郊外一座独栋别墅前。
“小时候我就住这。”他说。
仔细观察,这栋别墅虽然很气派,但整体风格比较复古,看得出有些年头了。
“我在这住到十五岁,然后出国,后来再也没回来常住了。不过每年生日,我都会在这边过。”
我们往里走。
“今天怎么不陪你父母他们,还有……你妹妹?”
别墅里装潢得很别致,既有质感,又很有年代感。
我喜欢这样的风格。
“要不是离市中心太远,我都想搬回来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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