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千薇不说话。
月朗星稀,月光肆意地高悬在夜幕中。
“听锦程说,你报了计算机系?”
他的声音经过夜色的洗涤,仿佛边的更清冽,一如窗外的月光,冷感,清淡。
盛千薇半天没回过神。
沈星洲拿手在她面前晃了晃,小姑娘终于回神,他收回手,忽然噗嗤地笑出声:“你怎么这么呆呢!”
盛千薇举着高脚杯,杯中的红酒轻轻晃着,懒懒地翻了他一眼:“我报什么跟你有什么关系?”
沈星洲笑了,“我没说跟我有关系啊,你紧张什么?”
果然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小少爷,此刻懒懒靠在椅子上的样子,就十足的少爷样,笑起来的时候,有跟个大男孩儿似的,露出白净的牙齿。
盛千薇不想再跟他聊下去,转身要走。
刚走出两步,又折回来,一口灌下杯中的半杯红酒,将空杯往桌上一摆,“再见。”
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想起他,真的处处都是他,好不容易快要忘记了,又被刚刚那一笑,勾起了一些不该有的心思。
她强迫自己忘记。
她跟沈星洲是比跟胡同更不可能的搭配。
直到盛千薇的离开。
沈星洲还慵懒地靠在椅子上慢条斯理的品着红酒,不知不觉一个人就品玩了一大半,直到林锦程送完班花小姐回来,在他身边一屁股坐下,拎起桌上的空杯子,猛地想灌一杯的时候,被沈星洲一把夺过,淡淡道:“再去拿一个。”
林锦程狐疑地看着他:“我都不介意,你介意什么?”
沈星洲瞪他一眼,林锦程就瞬间败下阵来,得,不跟这个小少爷计较,反正他说的永远都对,他看不爽的事,永远都错,也是认命地站起来又去橱柜里重新抽了一个葡萄杯。
林锦程一边往杯子里倒酒,一边跟沈星洲抱怨宋矜,“小女生还真挺麻烦的,一路闹闹闹,以后这种吃力不讨好的活,你能别派给我么?”说完,抿了口红酒四周环顾了一圈,“千薇呢?”
沈星洲不动声色地晃着手中的红酒杯,“你跟她什么时候那么熟了。”
林锦程淡淡一笑:“以后会更熟。”
沈星洲十分好意地提醒他,“我记得林桑快毕业回国了。”
“回就回吧,我跟她不可能。”
林锦程瞥开眼。
沈星洲弯了下嘴角,他不知道自己今晚怎么了,反正就是好像被人挠了一下,然后浑身都不舒服,但就找不到哪儿痒。
门外的盛千薇也是如此,浑身都痒,可是却找不到点儿在那儿,所以她在那儿一刻都呆不下去。
直到第二天盛千薇离开,胡同才不情不愿地下来送她。
盛千薇拍拍胡同的肩膀,什么都没说,却比说什么都有用,胡同也是那一下就放开了,瞪她:“早点滚回去。”
小姑娘眨着眼睛笑了下,恭顺道:“喳。”
一如多年前,大院里的大桑树下,太阳透过枝叶缝隙间,窸窸窣窣滴落下来,小男孩挥舞着他胖乎乎的小手,一声令下,“以后,你就是我的太监,小盛子!”
小盛千薇十分听话地在夕阳下,拱手作揖:“喳!”
不管以后如何,我们身在何处,此时此刻,仿佛都回到了我们当初那个沐浴着残阳的傍晚世代贩药。
我是君。
你是臣。
你是我的铠甲。
而我仍是你的千军万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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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二的生活真的就入林锦程所说,十分枯燥,因为是一所理科院校,男女比例严重失调更重要的是,里头都是一些国家科研队未来的苗子,日夜奋斗在电脑前,一个个脸色蜡黄,满脸青春痘,难怪林锦程稳坐普二第一帅哥宝座。
大学第一年暑假的时候,胡同出国了,那时盛千薇在非洲当志愿者,两人没见上面,也没联系上,等她开学回国的时候,意外地在校园里见到沈星洲才知道胡同出国了。
盛千薇刚下完体育课,拎着排球跟同学回寝室,楼下站着一西装衬衫的帅哥,在普二,这样级别的帅哥确实很少见,路过的女孩子频频回头,盛千薇第一眼觉得这背影有点眼熟,在看一眼,就认出来了,忽然就停住脚步了,连手里的排球也松了。
顺着一路啪啪啪啪啪滚到那人的脚下。
沈星洲一脚踩住,弯腰拾起,转回头一看,咧着嘴角乐了,“傻愣着干嘛,过来。”
室友带有自动识别功能,一闻味道不对,丢下一句:“艳福不浅啊。”就迅速撤离战场。
盛千薇慢慢朝他走过去。
沈星洲盯着她一脑子们的汗,把球塞还给她,小姑娘的皮肤就能嫩,这么运动一会儿,满头汗,皮肤白里透着红,别样青春,他在心中默默叹了口气,“上去洗个澡吧,我带你去吃饭。”
沈星洲出现的太突然,把她的计划全部都打乱了。
她原本是打算,上完体育课会寝室洗个澡,然后去图书馆做社科老师留下的论文,九点再去机房写编程,沈星洲这一来,把她的计划跟心绪全打乱了。
等她洗完澡下来,沈星洲果然还在楼下,不过他正低头玩着手机。
眼前的光渐渐被人遮住。
小姑娘已经换好衣服下来了,头发刚吹过,松散地散在面前,小脸干净没擦一点儿东西,一件淡绿色的连衣裙,将她的皮肤衬的十分白嫩,沈星洲似乎很满意自己看到的,伸手揉揉她的脑袋,“走吧,带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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