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意见,胡国栋便要来他们家认门了,吴红儿知道等她去胡家认了门,俩人的亲事便要彻底定下了。
“你真看上那个胡国栋了?当初我跟你说于成,你死活不应,现在好了,人家考大学都考到首都去了。你说说,你当初如果应了,以后不仅仅是城里人,还能去首都呢,不比在村里种地好?你说说那个胡国栋有什么好的,说来说去也就是个杀猪的,跟了他以后你还得在庄稼地里刨食儿。”王兰有些恨铁不成钢,时还有了一些优越感,以后自己可就是城里人了。
听王兰这么说胡国栋,吴红儿有些不高兴,但是想到王兰也是为自己好,她便好声好气的说道:“我觉得他挺好的,他明天来你可以看看。长得不差家里也不差,最关键是的看着就有安全感。”
作为和吴红儿从小一起玩到大的好闺蜜,她在某些方面比较独特的审美王兰也知道一二,不知道她脑子里怎么想的,始终一根筋的认为人长得壮实了就是好的。王兰有些头痛,以前也不觉得怎么现在沟通起来这么难呢。“行了,不管你了。你自己愿意就行,我明天可得看看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能这么得咱们红儿的眼。”
“好了,不说这个了。姐夫他什么时候开学,你跟着去吗?”吴红儿虽然和王兰在某些方面的想法不同,但是她仍旧挺关心这个两辈子关系最好的好闺蜜的,要知道上辈子她因为生病的原因,一个朋友都没交到,这辈子虽然也有别的小姐妹,但是因为跟王兰住得近俩人关系最好。
说起这个,王兰的表情有些黯然,杜君考大学考到了他老家那边。但是她的肚子都这么大了,是无论如何也不能跟着杜君过去的,而且虽然现在上大学不用花钱还给补贴,但是杜君一个人都得省着用的,更别提带上她和孩子了。
她倒是想去杜君家里住,她还没见过公婆呢。但是杜君说了他家里就那么两间房,既有兄弟姐妹又有侄子侄女,连他爹娘都在堂屋支床睡,王兰去了根本没地方住,还不如在家里自在,因此王兰只能暂时留在村里。不过杜君也跟她保证过了,等一毕业有了工作便立马把她接过去。
“杜君八月底就走了,不过我这肚子不小了,眼看就要生,我就先留在村里,等以后孩子大点儿了他再接我过去。”虽然想的很明白,但是王兰的脸上仍旧难掩失落,她甚至觉得这个孩子来的有点儿不是时候,如果不是怀了孕她就能跟着杜君走了。杜君一个大男人连个洗洗涮涮的都没有。
见王兰神色有些黯然,吴红儿便安慰道:“也就是艰难这两年,姐夫考上了大学以后都是好日子呢。”虽然吴红儿是两世为人,但是对历史她知道的并不多,当时她的确经常看些书打发时间,但是却从不看历史,平时也就是看些生活小百科偶尔再翻翻菜谱,连电脑手机这些非常普通的东西她都没摸过,因为辐射对她本就破败的身体损害十分大。因此她也不知道这个年代的大学生以后会怎么样,不过猜也能猜到一定会很不错的。
听吴红儿安慰自己,王兰的脸色也缓了缓,她也是这么想的,前段日子那么难他们也过过来了,以后一定会越来越好的。“行了,我还不知道这个。也就是要分开这么久有些舍不得而已。天儿也不早了,我先回去了。后天你记得过来。”慢慢的站起身,王兰说道。
“不会忘得,我也过去沾沾姐夫的喜气。”吴红儿一边扶着王兰往门外面走一边笑着说道。把王兰送到胡同口,见她进了家门,吴红儿才回了家。
☆、第13章认门
第二天一大早,崔荣梅便带着三个儿媳妇忙活上了,洗的洗切的切,就连陈香枝都在下面帮着烧火,不敢嚷嚷累。
好在不一会儿崔荣梅的几个妯娌和吴红儿的大姑也来了,他们都是提前过来帮忙的,午饭前吴红儿的叔伯也会过来。认门是大事,近亲基本上都得请到,如果不叫,还有人会挑理。
吴栓子早早的就带着吴新会去河沟子里捞鱼了,不过显然爷俩运气不怎么好,只弄到了一些小鱼苗,做个油炸小鱼还可以,正儿八经的做鱼吃不用想了。崔荣梅无奈,只能把早早就在屋里躲羞的吴红儿叫过来,临时做了一个拔丝红薯。
这个拔丝红薯还是当初吴红儿做出来哄侄子的,好吃是好吃,但是却很费糖,一般情况下崔荣梅都不许女儿做这个,现在也是没办法了。
将近十一点,胡国栋由几个本家长辈跟着,提着大包小包的过来了。
吴红儿的大伯也就是胡春花的丈夫连忙带着几个兄弟迎上去,蟠桃村和安平村离得并不远,就算不认识脸也熟,更何况胡春花还是安平庄的闺女,大家一见面便热热闹闹的寒暄起来。
吴家摆了两桌,男人们那一桌摆在堂屋里,女人们那一桌摆在吴家的东屋。现在还没到吃饭的点儿,大家也就是吃吃瓜子、糖,顺便夸夸两个孩子。这中间蟠桃村和吴栓子家关系不错的女人们便过来看新女婿,农村妇女说起话来颇为不讲究,不一会儿就把胡国栋闹了个大红脸,好在他比较黑,看起来倒也不是那么太明显。
王兰也挺着肚子过来看了看,不过左看右看她还是觉得胡国栋跟于成简直没法比,于成比杜君长得还要好得多,看起来风度翩翩,胡国栋看着简直就像是一直大黑熊好嘛,真不知道红儿为什么一根筋就看上他了。
中午十二点,正式开饭,先把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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