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撞疼的地方。
她被吻得晕晕乎乎,舌头发麻,唇角痛感清晰,连骂都骂不出声了。
但几秒种后,她苏醒过来后,屏住呼吸抬起手,扇向他的脸。
举起的手落下时毫无疑问地被一手扼住,陈牧摸着唇角的血,一副纯良无邪地样子,甚至对着她笑:“唾液都交换过了,这个也来一下吧。”
方琛忽觉得一股危险的气息在向自己靠近,张牙舞爪地挥着拳:“你敢……”
然而她下一刻就被陈牧拉进了怀里,他禁锢着她的双臂收在她的身前,一手环住她的腰箍敛,一手粗莽地捏紧她的下颌,迫使她的上下排牙齿分开,无法咬合,下一步马上堵上她的唇,灵巧的舌挡者披靡,直抵她的舌根,把口中的溢流的血水全部送坏给了她。
她的手徒然地在能触到的边界乱抓胡掐,却只能碰到他身上的浴巾。
“等不及了?”陈牧从她的唇上移开,轻佻的笑着,手依然勾着她的腰,语气柔得带着蚀骨的诱魅,“看来亲两下还不够,想要我更深入一些?要么……乖,你帮我解开,我最喜欢在洗手间办事了。”
他对“深入”两个字做了特殊处理,附加了重音,还把最后一句话拉起长调,好像他们不是刚认识一天的陌生人,而是久别重逢的老情人。
方琛的指甲陷进他的肉里:“无耻。”
“还有更无耻的!”
陈牧系紧浴巾,手拉住她的衣领一扯,羽绒服瞬间褪到了腰部,接着左右开弓,掀着她的白色打底衫一路往上推,她白花花的细腰立刻显露出来,他发凉的大手从打底衫下面包抄过去,一手掠过光滑的脊背摸到内衣扣,一手在她温热的胸前摸索游弋,陡然从内衣底边钻了进去。
他揉捏着左侧的那处酥软:“有料。”
方琛顾不得满口的腥气,紧紧拽着打底衫,遮住被他撩起的腰腹,眼泪一涌而下。
她不知是痛还是气,嗓子里发出一阵喑呜声,抱着自己的肩膀,身体微微颤抖着。
他终于远离了她,斜靠着墙,似看非看地望着她:“这才叫流氓!”
末了,又说:“不是每个男人都会惯着你。”
☆、第12章晚餐时光(之前发早了,那就提前放了?)
来到单位的第一顿饭,方琛味同嚼蜡,不是因为饭不好吃,一桌菜被赵平做得活色生香,作为非专业厨师,已经很难能可贵了,而且因为要照顾到阿依莎的用餐习惯,用的是不油腻的葵花油,正是她喜欢的清淡口味。
她吃不下,纯粹因为对面坐着一个陈牧。
陈牧换上了赵平的旧衣服,一套蓝色的中山装,无可挑剔的身材是标准的衣服架子,愣是把老式的衣服穿出了笔直的复古感,如同旧时的公子哥,天生的俊朗儒生。
别人闲聊时,他大多时间轻易不插一句话,只是埋首吃饭,逢到感兴趣的话题,便认真侧耳倾听,轮到他发言,则作古正经,不苟言笑,话少且精。
他的一切反应和表现都很正常,只是目光一停在她这儿,总给方琛一种其味无穷的震慑,紧张得她心里打鼓。
不过方琛也揣测是自己想多了,他有什么能威胁到自己的吗?明明不入流的人是他,怎么好像只有她像做了亏心事一样?
赵平忙前忙后,像个体贴的老管家,先是把厨房帘子挂起来,便于通风,然后安排大家坐下,盛饭舀汤,大家提出帮忙,被他一个个按在椅子上,说方琛是今天的主角,其他人是陪客,都是客人当然不用动了,他来尽地主之谊就行了。
王韶峰也来了,阿依莎刚刚说的有事就是去接他,他骑着一辆老旧的雅马哈越野摩托车,车是他两年前从二手市场买的,后来放在队里成了半个公共品,他用车载了很多东西,水果、点心和零食,还有米面粮油,东西多到半路直往下掉,他一个人拾掇不来,便喊了阿依莎去帮忙,如果不是提前见过,方琛真有可能把他当管后勤的老李。
五个人挤满了房间,虽然拥挤但很温馨,是方琛平常体会不到的,家里除了逢年过节姨妈们串串门,常年就她和妈妈两人,两个人的家,再怎样也热闹不到哪儿去。
“老大,你嘴怎么了?”作为十来年的战友,把彼此生命交给对方守护的搭档,王韶峰很快注意到了陈牧身上的变化。
陈牧抿着唇上的血痂,不像王韶峰那么大惊小怪:“刷牙的时候不小心刮的。”
王韶峰贼笑:“你多亏没有女朋友,不然这个地方的伤,让人浮想联翩啊。”
赵平替每个人夹菜,给王韶峰的是根鸡腿:“小峰啊,你是不知道阿依莎家在哪儿对吧?”
大家立刻一阵哄笑,笑王韶峰献殷勤不去拜见岳丈,却闷头往博物馆里送。
阿依莎赶忙和王韶峰摘清关系:“他是没脸老在这儿蹭饭,加的份子钱,跟我有什么关系?”
王韶峰也说:“是份子钱,我们队长的那份也算在内,小幺和小罗的也一样。”
“你这么大方啊,怎么一盒太阳岛追了小罗三个月?”陈牧先是不留情面地补刀,转头又替他说好话,“赵叔,你是阿依莎的直接领导,她听你的,以后吹吹领导风,这事要成了,你家的粮食我包了。”
“这样啊,”赵平对阿依莎笑道,“依莎啊,要不为了组织,考虑一下?”
大家再次笑起来,王韶峰更是羞赧得捂住了脸。
“老赵,我跟你说多少次了,女生不像粗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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