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容他对自己动手动脚,纵容他对所有人宣誓主权,纵容他一次又一次地吃近乎无理取闹的醋。
他习惯了沈卓云的陪伴,不想失去沈卓云在身边的温度。
如果是其他人呢?如果进来时,对他好的不是沈卓云,陪他一路的不是沈卓云,他还会容忍到这种地步么?
他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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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绍盯了操场两天也没看见沈晴的影子,实在没辙了,只好私下去找秦默,哀求他去跟沈晴谈谈——当然是在沈卓云不知道的前提下。
秦默没办法,趁着训练休息时间拦住了一个沈晴同班的姑娘。
女生看见秦默脸一下就红了,倒还真不是是因为秦默多英俊,而是在这个学校男女几乎没有交集,这姑娘打进来就没跟男生说过话了,指不准她现在见了新来的吴校医都能脸红上半天。
“沈晴呢?”秦默问的直截了当。
女生忙着脸红呢,乍听这句却是一愣:“你不知道?”
秦默皱起了眉,忽然有种不好的预感:“知道什么?”
女生说:“沈晴跑了啊,逃出去了。”
秦默顿了顿,确实是有些吃惊,还有些纠结,没了沈晴,计划确实不好办。但他更好奇的是,沈晴到底是怎么逃出去的。
女生还没等秦默问出口呢,就跟竹筒倒豆子似的,把话全倒出来了:“这都三天前的事了,沈晴不是领舞么?我们教官派她跟着警卫员去市里租借衣服,结果还衣服的时候,她说要上厕所,让警卫员在外面等着,她自己从公厕跳窗就跑了。”女生们天生就有这种能力,明明是道听途说的事,却能说的活灵活现,仿佛是自己经历过一般。当然,少部分男生也有这样的天赋——比如姜绍。
秦默问:“没抓住?”
女生摆了摆手,说:“这都三天了,我看是抓不住了。”末了又感慨一句:“就是命好啊。”
秦默还是有些疑问:“你们教官怎么会派她去市里?”毕竟沈晴平时确实不是个省心的,换了是哪个教官也不大可能放心把这个刺头派出去。
“原本我们班有个班长的,结果前一阵闹大事,班长趁乱跑回家了,人家家长知道了死活不把孩子再送来了,班里剩下的又都是行过凶的,教官恨我们还来不及,哪能派我们去。一对比沈晴还算是最听话的,前些日子乖得——跟改邪归正了似的,谁知道这死丫头就等着这茬呢。”女生用一种无所谓地口吻叙述着,只有说到那个班长的事还是忍不住透出了一丝羡慕。“班长的爸妈据说还要跟学校打官司呢,唉,也就是别人的爸妈了……”
秦默皱起了眉:沈晴不是个糊涂的,既然出去了肯定就不会跟家长联系,天大地大,肯定抓不到她。
本来这应该是好事的,可现下秦默却高兴不起来——
沈晴走了,他们的计划该怎么办?
☆、第三十七章 背叛
d市冬季的风最是狂躁,卷着枯叶尘屑迎面扑来,像刀子一样刮在脸上,又带走体外布料缝隙间最后一点温度,让人从皮肤一直寒到骨髓。
沈晴蜷缩着坐在街角,上身穿着不合时宜的薄衫,下身套着一条脏兮兮的牛仔裤,原本就瘦削的身材在寒风中更显得单薄,街上人来人往,竟有人可怜她,在她面前扔下了几枚硬币,她也默默收进了怀里。如果有人凑近了去看,也许会发现她的脸上正带着不正常的红晕,眼神也涣散的厉害——连续三天的流浪,她已经到极限了。
沈晴不是d市的人,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她举目无亲,甚至连熟识的朋友都没有,身份证早就被扣在家里,手机和钱包从进了学校的一刻起就被没收了,军大衣太过醒目累赘,在翻墙时被她扔在了公厕。她不能给家里人打电话——他们会把她重新送回去,她也不记得任何朋友的电话号码,她现在什么都没有,有的只是这一介自由身。
初时,沈晴还能依靠着还算整洁的外表去超市蹭口试吃,而现在落魄的外表让她看起来更像是个女性流浪者,去了超市人家都是严防死守地盯着她,别说蹭口吃的,讨口水喝都难。
可就是这样,沈晴硬是饿着肚子,靠着喝自来水一路硬撑到了现在,她在地下隧道熬了两个晚上,隧道的一头还睡了几个流浪汉,沈晴躲在隧道的转角,压根不敢正经阖眼,哪怕听到一点最细微的动静都会惊起。
昨晚她开始发烧,冻得跟冰块一样的手摸不出额头的准确温度,只知道贴着额头的手掌正在缓缓回暖,而额头处反而像压了冰块一样凉爽。
恍恍惚惚间,仿佛又回到了高中那年,于娟跟她还都懵懵懂懂,两个人窝在卧室里一起看肥皂剧,于娟似乎生来眼泪就多,每每她还没看明白那错综复杂的n角恋关系,于娟已经哭得跟泪人一样了。
她把纸巾递到于娟手边,还不忘嘲笑她两句,于娟就伸手掐住她腰间的软肉,左转三圈右转三圈,直到她嗷嗷叫着求饶为止。
我好想你。
沈晴从兜里摸出了几枚硬币——那还是刚才路人扔在她面前的,她早就在兜里摩挲无数次了,一共四枚,花一块跟于娟打电话,花一块买块面包,再去前面的超市卫生间喝口自来水。
还有两元,或许她能坐两班公车,坐到这个城市的边缘,离自己生长的城市更近些,或许她可以再买两个面包,再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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