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有挥舞着双手,横冲直撞:“老子可没那么多道道,打你个小白脸!”
话还未落,白衣人飞起一脚,将李大有踹了出去。
李大有趴在地上,灰头土脸,“呸呸……”吐出了几口黄土,“你不是说不动手吗?”
难怪他有恃无恐,敢情以为白衣人不动手呢。
“我是没动手啊。”白衣人背负双手,潇洒悠然道:“不过是动了动脚而已。”说完掸掸裤脚的灰尘,“看,把我衣服都弄脏了。”
李大有张了张嘴,“还不走?我的脚……”白衣人动动脚尖,突然腰身一拧,在前脚蹬离地面的同时,后脚弓碰击前脚跟。经短暂的腾空后,后脚、前脚依次落地,动作干脆利落,虎虎生风,“前足引路后足随,务求轻灵分进退,横斜之别形如飞,鸟翅清轻气上提。说得就是我。”白衣人抱胸,挑衅的看着李大有,“我是个文人,不愿意和你动手,识相的就赶紧走,不然,哼哼……”
在白衣人的冷笑中,李大有连滚带爬飞快的消失了。
“谢谢你,女侠。”雨晴走到白衣人跟前,福了一福。
“啊?”白衣人很惊讶,“你看出我是女的?”
扭捏了一下,又道:“其实,我不算女侠啦……”
雨晴暗自笑了笑,难道这女孩以为不穿裙子就叫男人了?雨晴是谁,她可是穿越人,虽然没什么长处,可是胜在见多识广,不穿裙子的女人和穿裙子的男人,她都见过。
这女孩穿着白色长裤,没穿裙子,可是上衣较长,腰间束着一根银色绣花腰带,就像穿了件短裙,脚上一双短靴,英姿飒爽,却脱不了一股女儿态。
再加上她长的十分漂亮,眼睛很大,红唇一点,下巴尖尖,身姿窈窕,瞎子才看不出她是女人。
这些话,雨晴当然不会说,而是自我夸耀一番:“我是媒婆,要是分不出男女,还怎么混啊。”听到媒婆两字,白衣女侠眼睛亮了一下。
“我不是女侠,我是在读书,想做个才女。”白衣女强调,略微有些羞涩。
雨晴一脸崇拜:“你行侠仗义,武艺超群,从那个恶霸手里救了我,在我心中,你就是个大英雄,侠女!”
白衣女孩一脸兴奋,“真的吗?”见雨晴点点头,白衣女孩更是高兴,“就他那样的小混混,我一个人打十个也不成问题。”
“你太了不起了。”这话雨晴倒是发自内心,如果她有这样的本领,就不怕李大有了,“不过最厉害的是,女侠竟然不战而屈人之兵,不用打他就将他吓跑了,这才是最令我佩服的地方。”
雨晴投其所好,既然他口口声声说自己是个文人,自然不能光夸她拳脚好了,夸人也要夸对地方才行。
果然,白衣女更是高兴,圆圆的杏核眼,眯成一道缝,边笑边点头,嘴角两个小酒窝,十分可爱。
“姐姐,你怎么会惹上他啊?”白衣女十分爽朗,不过一会功夫,已经亲热的拉着雨晴,叫姐姐了。
☆、第1083章 番外:下结论(25)
“唉,我也不知道。”雨晴叹息一声,这件事她现在还未理出头绪,“不过他是个泼皮,就应该蛮不讲理,不指望他说出个道道。”
雨晴转向白衣女侠,“倒是妹妹,你怎么会在这里?”
英姿飒爽,豪气风发的女侠闻言,脸颊通红,低头捏着银色腰带,很是扭捏。
媒人灵敏的第六感,立刻告诉雨晴,这是一个怀春的少女。
正要探听些什么,突然女侠猛地一动,拉着雨晴躲在那块大石碑后面。
白衣女侠双颊通红,就像一团燃烧的火焰,紧紧的贴着雨晴,雨晴也跟着浑身发热。雨晴刚要开口询问,女侠一把捂住她,一边偷偷摸摸的往外看,一边浑身颤抖。
一阵清脆的“得得”声传过来,只听一个男子曼声吟道:“东郊向晓星杓亚。报帝里、春来也。柳抬烟眼,花匀露脸,渐岘绿娇红姹。妆点层台芳榭。运神功、丹青无价……”
声音清越激昂,抑扬顿挫,十分动听,雨晴勉强抬头,正看到白衣女侠双眼放光,面若朝霞,嘴唇张着,一脸痴迷就差淌下口水了。
毛驴上是一个青年男子,一身雪白衣衫,头戴学生方巾,疏眉朗目,意态自如,倒骑着毛驴,手持书卷,摇头晃脑的诵读。
“得得”声渐渐远去,白衣女失魂落魄,雨晴趁机挣脱出来,喘了几口气,再看白衣女,一脸失落。
“喂,已经走远了……”雨晴推她一把。
“唉……”白衣女稍稍回神,眼睛仍是盯着那个身影,“多帅多有才啊……”
纯白的衣衫白到死板,诵读诗书摇头晃脑,一副书呆子样,哪里帅了!
在雨晴眼里,最好的文人就是自己的父亲沈留,那样温文尔雅,如同春日的流水,无声的滋润万物;却又不是简单的包容一切,而是带着阅尽红尘的澄明与平淡,既不功利,也不故作纯情,而是顺其自然的随意,如同江南的烟雨,随风飘荡。
正因为这样,沈留才会喜欢陈三秀。那时候陈三秀是个寡妇,年纪比沈留还大,因为生活的操劳而过早的衰老;而沈留不过二十出头,雅致如诗,风神如玉,怎么看两人也不会走到一起。
就在村子南口的那个三岔路口,沈留第一次遇到晚归的陈三秀,当时已是日暮,家家户户升起的炊烟,催动了沈留的游子心肠,而陈三秀无心的一笑,疲惫不掩慈爱,打动了沈留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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