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的口气:“那,那是什么东西……”)
这个东西藏在地下室的床罩内里,看得出是慌慌张张地藏进去的,因为——因为,玻璃瓶下有一
条白睡衣的碎片,可以判断出是藏玻璃瓶的人太过慌张,以致于被床罩压住了并拉掉了一块睡衣
下摆!可是他也许是没注意也许是没时间,所以就把这块碎片留在这里就慌慌张张逃跑了!——
那么至少可以推理出:藏瓶子的这个人,当时身上穿的定是一件白睡衣!
问题就来了:1,这个穿白睡衣的人是谁?2,他(她)为什么要把这个玻璃瓶藏起来?3,这个
玻璃瓶里装的是谁的骸骨?
侦缉小组经过激烈争论,最后认定这个穿白睡衣的人是刘妻的意见占了上风。
而且,在树林浅表土层里发现的刘妻的尸体,痉挛的手里也牢牢地抓着一块白睡衣的布条!——
请注意,同样的——白睡衣的布条!
经过化验,确认这块白布条跟之前的白睡衣布条一样,应该是出自同一件衣服!
好,假设穿白睡衣以及藏玻璃瓶的人都是刘妻,那么又有了一连串的疑问:
1, 刘妻为什么要把装有女婴骸骨的玻璃瓶藏起来?2,那件白睡衣上哪里去了?
……奇妙地消失的白睡衣,也成为这件案子里一个无法解释的疑点。被草草掩埋在土层里的刘妻
,身上穿的是一件花点的睡衣。而侦缉小组的队员仔细又仔细地搜查了刘家的房屋、花园、地下
室的每一个角落,没有发现那件白睡衣的其余部分。
——很难想象刘卫在杀掉妻子后会莫明其妙地脱掉她的白睡衣,给她换上另一件衣服,然后携带
那件破烂的白睡衣逃跑。
除非头脑有问题。
关于这个疑点,侦缉小组的队员们争论得很激烈——但是,大部分人还是坚持认为当时穿白睡衣
和藏起玻璃瓶子的人都是刘妻。
因为,这件案子“已经破了”!他们现在只需要四处通缉抓获凶手刘卫就行了!刘卫行凶的证据
和动机都很明显,没必要再去深入挖掘案情内幕!
至于这个白睡衣和玻璃瓶里的女婴骸骨之谜,大部分队员倾向于先把刘卫抓回来再审问他其中的
因由即可!
但是,孟恽却想到了——神秘的玻璃瓶,不见踪影的白睡衣,和他直觉里存在的“那第四个人”
……
如果——如果在汤森、刘卫、刘妻之间还有“第四个人”……如果当时穿白睡衣的人是“第四个
人”,那么白睡衣的不见踪影之谜就可以轻易解开……因为,是“第四个人”穿着它逃跑了!
可是,是不是真的存在“第四个人”?……虽然孟恽一向相信自己的直觉,可是,事实上,并没
有任何切实的证据证明这桩案件里有“第四个人“存在。
……不管怎样……孟恽沉思着想,当务之急是找到那件“消失的白睡衣“……如果找到了,那么
是不是真的存在”第四个人“,就可以得到答案了……
……而且……他对自己很有信心……
那么,第二个不太合理的线索就是……
“队长!”
第二个不太合理的……就是卫生间里……
“队长!小孟!小孟队长!”
耳边的大叫声让孟恽吓得跳了起来!
喜滋滋的女队员小毛正叉着腰站在他面前,瞪着漂亮的大眼睛,俯下身子看着他,鼻子差点碰上
了他鼻子:“队长!叫了你这么多声都没听到!干什么呢!是不是在想女朋友?嘿嘿!”
俏脸上露出得意的诡笑,孟恽苦笑,“小毛,我哪里有女朋友啊……什么事?”
小毛嘿嘿又笑了两声,得意道:“队长!没想到吧!——刘卫唷……刘卫来自首了!“
“什么!“孟恽差点又跳起来!他意外道:”他——他全部招认了?“
小毛道:“认了!全认了!汤森和他妻子都是他杀的!招得痛痛快快,简直象竹筒倒豆子……嘿
,虽然说有点心狠手辣,倒也是条汉子!”
“是吗?”孟恽吃惊又疑惑又奇怪……又空虚……这么说,真是自己搞错了么?这桩案件真的只
是简单的三角情杀案,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内情么?可是,……他的直觉一向应该不会错的呀……
难道说,这次真的是自己神经过敏……并不存在什么神秘的“第四者”么……
可是……
他自个儿琢磨……慢慢地又警觉到一件不太合理的地方……如果是刘卫杀的,而且他又对案情供
认不讳,那他完全可以作案后就自首,为什么要潜逃这一个多星期才来投案自首?……
似乎不太合理……那么他这一个星期到底是干什么去了呢?
不过……杀人犯这样做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或许他一开始还想潜逃,后来因心虚或者畏惧而无
法再忍受逃窜的生活,而来自首了……
可是……据了解,案犯刘卫是个个性坚毅和意志卓绝的人……这样出尔反尔的行径不符合他的性
格……但是,世间的事也不都是这么绝对……
难道说,真的是自己弄错了么?
那个“第四个人“并不存在?
本来要立即提审刘卫的,不过已经下班了,所以商定下午才来提审他。
孟恽就先回家了,回到家意外地看到常年居住美国、已经四年没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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