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带他出去开眼界,10天之内走了七八个城市,从西岸的旧金山到东岸的纽约,舟车劳顿,每到一处就哗啦啦一帮人下车拍照,拍完照又呼啦啦上车赶往下一个目的地,每到饭点,坐一个多小时的大巴到中餐厅吃难吃得要死的团餐,晚上九、十点再拖着疲惫的身体回酒店休息。
读大学的时候又陪父亲去过一两次欧洲,也是同样的模式,累,却没有任何收获。
后来他再没参加过这种团队游。
在美国留学的第一年,他利用假期自己开着车把美国走了一遍。第二年开始,他又一个人背着背包去欧洲玩,一次去一个国家、一两个城市,用自己的双脚和双眼尽可能广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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