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景和摇头说,陆宸,饭要一口一口吃,如果你是可造之材,我和你姥爷尽最大力帮你,十年。
那时候消瘦的陆宸面色苍白,他看着深圳令人炫目的霓虹,他说,我等不了那么久了。
陆宸想过,他的成功是为了抢一个男人回他身边,显然陆章和肖景和不会帮他,沈仲天和魏凌风在不知名的暗处朝他耀武扬威,他必须靠自己。
在广东沿海发家的那段日子,是陆宸一生中最不真实的,他是从枪林弹雨阴谋诡计里活下来的,每天不是在算计别人,就是被人算计,每天杀人于无形,他没得选,上了那条道,不去杀人就等于自杀。
那些年他都没有找过沈皓,他怕只要找到了,他就再也坚持不下去了,他想要回到他身边,午夜梦回,几欲成狂。
时间过得太漫长,长到让他心慌,曾经的记忆有些模糊了,他一直在想,沈皓是不是没有找过他,是不是已经开始新的生活,他有没有结婚,有没有忘掉他?
陆宸当初黯然离去,没能带走一件和沈皓有关的东西,到了最后,想他的时候唯一能看的就是网络上那则已然消沉的新闻,照片上的沈皓潇洒俊逸,笑容轻柔,可惜,陪在别的女人身边。
陆宸觉得唯有这样自虐的方式,才能让自己把这个人深深刻在心里,他这辈子也不要忘了。爱一个人太累,他没办法再爱第二个了。
在香港收地的时候,五哥劝他:“陆宸,收不回来就算了,毕竟香港不是我们的地方,强龙不压地头蛇,已经有很多人盯上你了,我们慢慢来,不要把命搭在这里。”
“慢慢来?”陆宸笑道:“五哥,当初你把生意做到最大的时候,用了几年?”
武彦哲点了烟,皱眉想了想道:“多亏老爷子,二十三岁从军区出来,到了三十岁,算得上顺风顺水,在b市谋得一席之地,整整七年。”
陆宸叹了口气,低头笑道:“我已经离开他三年了,再有七年,等我回去的时候,他孩子都能打酱油了。”
五哥伸手拍了拍他,叹气道:“何苦和自己过不去,他家里人不讲道理,老爷子和肖叔也不是吃素的,你这是执迷不悟。他能高枕无忧做锦衣玉食的少爷,你为什么不呢?你天生就是吃苦的命,连福都不会享。”
陆宸摇头道:“你劝我?你七年家业拱手送人的时候,不是一样傻得很。”
武彦哲头痛地摆摆手道:“你我不同,钱财乃身外之物,可是你现在是在玩命。我真想回b市看看,到底是怎么个人,能让你这么魔怔。”五哥犹豫了一会儿,把烟头摁在烟灰缸里,叹气道:“我说你,想人想得紧,为什么不回去看看呢?”
陆宸苦笑道:“回去了,就怕走不了了。”他指了指桌子上的企划书道:“今时不同往日,我现在刀口舔血,有今天没明天,找他,是连累他。”
武彦哲看着陆宸直想翻白眼,无奈摇头道:“看到你这个死心眼真是恨铁不成钢,我看你就算死了,人家八成都不惦记。”
陆宸坐下来,双手环在胸前,叹道:“我要是死了,你就帮个忙,瞒过陆章和肖景和,把我的骨灰送到b市,给他。”
陆宸低下头,像是想起什么一样,嘴角浮起微笑:“就告诉他,他的老情人,回来了。”
陆宸微微低着头,表情难得的柔和,像是想起什么一样。
武彦哲被陆宸这一副云淡风轻生死置之度外的样子搞得哭笑不得,正要劝劝,陆宸突然站起身来,叹了口气道:“开玩笑的,算了。”
陆宸摸着右臂,那里在前不久的一次枪战时被弹片划过。“如果真死了,你和连城,千万不要惊扰他。就让他,好好过吧。”
(3)
时隔数年,陆宸仿佛重临人间,恍若隔世,连他自己都对自己感到陌生。陆宸说过,亏欠他的,他总有一天要如数夺回。
可是没想到,这一别数年,没人会乖乖等在原地。b市依旧盛景繁华,沈皓却好像已经不怎么记得他了。
陆宸看似变得无坚不摧刀枪不入,可是他骗不了自己,他害怕失去,他也忍受不了再一次分离,忍受不了再一次被丢下、被抛弃。
陆宸一度觉得,自己要做一个薄情寡义、冷面冷心、甚至是心狠手辣的人。因为唯有如此,他才能在这吃人不吐骨头的世界里,让所有人都害怕他,这样就再没有人可以伤害到他和他身边的人。
他上大学时,一度以为凭借自己的努力、天赋、才华、正直、和善、道义,他一定能得到自己想要的,他一定可以功成名就,让自己的母亲和沈皓过上好日子,所有最好的东西,他都想给他们。
可是尽人事,听天命。他做了他所有能做的事情,结局却越来越不堪。每当他退一步,用道德自卫,就有人无情地用刀锋刮伤他。他终于走投无路。他开始发现,这个世界,想要杀出一条血路,是没人和你讲感情的,他一直以来信奉的天道酬勤、天赋异禀和天理循坏,竟然都是一文不值的狗屁。
他对这里阴冷黑暗的世界绝望。他做一个好人,却一败涂地。他开始学着,去做一个坏人,一个不择手段的人。然后,果不其然,他势如破竹无人可挡,所过之处尽是恭维、服从和恐惧,而他捏死以前践踏他的那些人,就像捏死一只蚂蚁一样容易。
这人世真是蹊跷,不是吗?
陆宸命该如此,他一生下来承受的东西就要比别人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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