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
黎海昨天太激动,又是满身长途之后的疲惫,脑子不太清醒,今天倒是能静下心来仔细观察恒泽。
一个多月没见,恒泽的精神好了许多,人也养了回来,白皙的脸上由里到外都透着活力,黎海已经好几年没见着这样的他了——难道皿煮的空气真这么养人?
“愣什么?都要跟丢了!”突然,恒泽从文件里抬起头。
黎海回头一看,方晓都要过十字路口了,他们还在停止线这一边呢,忙一脚油门追了上去。
开了没两公里,黎海的心思又回到了恒泽身上——没办法的事儿,这么长时间没见了,总要多看两眼把亏的补回来。
恒泽被他露骨的视线盯得简直没办法工作,还要一边分神去看路面免得黎海心不在焉地一不小心撞到什么人。
到了停车场,恒泽一颗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正要下车,黎海又一次拉住了他,硬是吻了个天昏地暗才放人。
“中午我来接你吃饭。”黎海强压住心火,依依不舍地说。
***
在电梯里恒泽遇见了roger,两个人相互问了好之后roger说:“你今天气色真好,是发生了什么好事情吗?”
恒泽不解地对着电梯照了照,没发现什么不同。
roger又问:“是因为昨天那位先生吗?他是你的恋人吧,他戴着和你一样的戒指。”用的是陈述句。
恒泽皱起了眉,说:“这是私人问题,无可奉告。”
roger无所谓地笑了笑,说:“那真是抱歉。”
恒泽冷着一张脸,不动声色地取下了戴在左手无名指上的戒指。
之前有几个女同事八卦过恒泽的感情生活,恒泽不想给自己添麻烦,便把戒指戴了起来,现在黎海来了,他也不好再戴,免得那个老男人得意忘形。
***
午休时间黎海果然又到了事务所,他事先打听过上下班时间,知道中午的时间不长,便叫了另一家中餐馆的外卖给恒泽送去。
恒泽坐在车里,尝了两口就住了筷子,皱着眉问:“你就给我吃这个?”
“你想吃什么?”
恒泽想了半天,说不出个一二三四来,只能对着黎海撒气:“你不能自己动动脑子?”
“那就吃我好了。”黎海大言不惭。
恒泽决定不再多理睬这个男人:什么气色不错,他不被气死就算好的了。
晚上黎海终于开了窍,借了个厨房给恒泽做了几个菜,吃完两个人顺便缠绵了一番才回家。
***
一个礼拜下来,恒敏终于发现了不对劲。
她挑了一个下午去方晓的事务所视察,正好撞见了守在事务所大厅里等人的黎海。
“啊,是姑姑。”黎海特别客气地先出声打招呼。
恒敏一看见黎海就起了火,特别不客气地问:“你是属狗的还是属牛皮糖的,怎么又跟来了?”
黎海知道恒敏不待见他的原因,忙解释道:“之前都是误会。”
恒敏一挑眉:“我可没看出来是误会,总之你离我们家恒泽远一点。”
黎海当然不会理睬这样的警告,反而黏着恒泽更紧了。
恒泽知道恒敏发现了黎海到美国的事情,也知道恒敏对黎海很不待见,便在恒敏面前说了黎海几句好话。
“你这是贱骨头?被他害得还不够?”恒敏问。
恒泽知道这位姑姑向来是快人快语,也不着恼,答道:“黎海向我解释过,他之前是为了给方晓一个教训才追您的。”
“得了吧,也就你信。”恒敏不以为然。
恒泽知道这是成见,一时半刻很难消除了,便尽量躲着恒敏与黎海见面。
两个人倒是找到了些当年还没向父母摊牌时的感觉。
恒泽自三岁起就和黎海住在一起,除了黎海去当兵的那几年,他人生的一大半都是和这个老男人一起走过的,彼此之间的熟悉就像是深入骨髓的□□一般,一举一动浑然天成毫不刻意。
他早就习惯了黎海在身边,两个人虽然大小摩擦不断,生活上却非常合拍。
起初恒泽是起了逃离一切的心思跟着恒敏到了美国,以饱满的热情把整个人投入到了崭新的生活中,可直到再一次见到黎海之后他才发现自己全身上下的每一个细胞都在叫嚣着想要这个男人,想要他的爱抚,想要听他说情话,想要得到他的照顾。
自从大学的时候被震怒的黎海从酒吧捞出来,恒泽就再也没有主动离开过黎海这么远的距离,即使两个人看上去再疏远,一个眼神、一通电话,又能把两个人连接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不出意外的话下一章完结,黎海要使出卖萌必杀技啦
☆、回家
黎海见恒泽一时半会儿没有回国的意思,便在恒泽工作的地方附近租了一个公寓。
因为打算在这儿长住,他把两个手下都打发了回国,自己一个人当起了全职煮夫。
开始恒泽还不太乐意和他同住,硬是上下班各花一个多小时的时间从郊区赶到事务所。
可人总是有惰性的,恒泽又是个极讲效率的人,在黎海那儿留宿了两次之后便正式住了下来。
恒敏开始极其反对,说:“我辛辛苦苦把你弄来不是为了让你和这个奸夫度假的。”
可恒泽回答得很理直气壮,说他在黎海这儿一天能多休息两个小时,而且一天三餐都有人调理。
恒敏和方晓都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主儿,之前恒泽住在他们那儿一直都是吃的披萨和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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